•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660870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17
  • 公开日期:2020-02-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规范梅田湖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2-17 00:00
浏览量:1 | | | |

关于规范梅田湖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就相关职责、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网格员职责

(1)对网格内农户每天上门了解情况一次,宣传政策,填写明白卡;

(2)收集“五类人员”(镇外来客、外出人员、返乡人员、发烧发热人员、“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摸排情况并上报包片村干部;

(3)劝阻网格内群众扎堆、打牌,企业、合作社不规范生产、门店不规范经营,劝返外来人员,经劝阻/劝返无效,需上报包片村干部;

(4)对本网格内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掌握其动态;

(5)收集群众对防控工作的相关建议,并报包片村干部。

2.包片村干部职责

(1)每天需对包片区域网格摸排信息汇总,包片区域内摸排发现“五类人员”需上门核实,并填写摸排登记表;

(2)组织包片区域内网格员与网格内所有农户(每户1人)建立微信群,要求农户及时反映防疫工作相关信息,重大信息需立即上报镇指挥所;

(3)劝阻区域内群众扎堆、打牌,企业、合作社不规范生产、门店不规范经营,劝返外来人员,经劝阻/劝返无效,需上报总支(部)书记。

3.资料员职责

(1)负责信息汇总,由驻村指导员、总支书记审核把关,于每天中午12点前报镇指挥所;

(2)负责对本村、社区防疫资料分类存档。

4.村医职责

(1)每天对居家隔离对象及重点管控对象(包括其密切接触者)上门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2)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及时向所在区域的卫生院报告;

(3)对“五类人员”的身体状况做好体温检测,非正常情况迅速报告并做好第一防线筛查。

5.总支(部)书记职责

(1)全面掌握本单位防疫工作情况,对上报资料审核把关,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本单位网格员、包片村干部、资料员、驻村指导员、办点干部、包村负责人建立防疫微信工作群,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实,制定本单位防控奖惩措施;

(3)安排分片村干部、村医对重点人员落实居家隔离,并建立个人档案;

(4)对网格化管理工作一天一讲评。

6.驻村指导员职责

(1)参与办点村、社区防疫工作碰头讲评会,负责业务指导与上报资料审核把关;

(2)责任包干重点对象走访全覆盖,工作时间深入办点村,督促工作落实;

(3)劝阻/劝返群众聚集、打牌,企业、合作社不规范生产、门店不规范经营。

7.办点干部职责

(1)责任包干重点对象走访全覆盖;

(2)督促落实村级工作,参与办点村、社区防疫工作碰头讲评会;

(3)协助、指导办点村、社区防疫工作资料录入。

8.包村负责人职责

(1)一天一讲评,组织召开一次讲评会(如工作安排有冲突,需确保驻村指导员、办点干部、包村负责人至少一人参会);

(2)一天一走访,责任包干重点对象走访全覆盖;

(3)一天一通报,包村负责人在镇会商会上通报村级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4)一天一调度,对办点村、社区重点工作进行“解剖式”调度;

(5)一事一协调,包村负责人组织镇、村协调,“三所”(派出所、市监所、农技站)联动,“出警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职能站所职责

(1)派出所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所有扎堆、打牌、聚餐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劝阻、打击(举报电话:0730-4440076;联系人:罗苏18821856177);

(2)市监所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所有企业、门店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单位予以整顿、关停(举报电话:13874062988;联系人:罗锋13874062988);

(3)农技站负责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单位予以整顿、关停(举报电话:13762072674;联系人:龚海珍13762072674)。

各站所接到镇指挥所通知、村举报信息需立即受理。

二、管理规范

1.村级防疫管理规范

各村、社区需在每天中午12点前完成网格员摸排上报、包片村干部上门核实、包片区域碰头、资料员信息汇总、村级碰头讲评、资料上报等工作。

2.居家观察管控规范

各村、社区发烧、发热、县外入镇人员、“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均需进行居家管控,并建立个人档案。观察管控期为14天,管控起始日期以村医第一次上门测量体温为准。

新摸排“四类人员”和“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管控采取“三包一”、“四包一”模式,确保当天摸排、当天管控。

3.门店、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控规范

加强门店、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引导完善防控措施。生产经营中需佩戴口罩、定点定时消毒、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通知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

三、责任追究

1. 出现瞒报、漏报或重点对象失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发热发烧人员未经申报上县就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的,一律责任倒查。

附件:

1.梅田湖镇流动人口摸排登记表

2.梅田湖镇居家人员重点对象摸排登记表

3.梅田湖镇防疫明白卡填卡说明

4.梅田湖镇村级防疫工作信息摸排处理流程图

5.梅田湖镇防疫工作信息摸排处理流程图

2020年2月16日

附件3

梅田湖镇防疫明白卡填卡说明

① 2月13日填写情况为1月21日至2月13日汇总情况,2月14日以后填写当天的摸排情况;

② “来客”:家中接待镇外人员且现已离开,填写有或无;

③ “外出”:镇内居家人员因事外出后返回,填写有或无;

④ “返乡”:镇外人员回乡后未离开,,填写有或无;

⑤ “不适症状”:居家人员中有发热、发烧、咳嗽的症状,填写有或无;

⑥ “放心之家”:以上情况都未曾出现过的填写“放心”,出现过的不再填写。

附件4

梅田湖镇村级防疫工作信息摸排处理流程图

1、网格员上门排查

2、包片村干部对本区域网格摸排信息汇总

3、总支(部)书记组织包片村干部碰头讲评

4、12:00前资料员上报资料并存档备查

5、包片村干部落实碰头讲评会相关工作

附件5

梅田湖镇防疫工作信息摸排处理流程图

1、党政负责人落实镇级协商会相关工作

2、办点干部、驻村指导员督促指导村、社区落实防疫相关工作

3、办点干部、驻村指导员组织村、社区干部召开碰头讲评会

4、办点干部、驻村指导员、总支书记督促资料员              汇总当日情况,审核把关并上报镇指挥所

5、镇指挥所汇总当日情况并上报县指挥部

6、镇指挥所召开碰头协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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