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6-236659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2-25
  • 公开日期:2026-02-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来源:梅田湖镇   2026-02-25 09:08
浏览量:1 | | | |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6年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梅田湖镇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梅田湖镇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锚定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目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单产水平、优化种植结构、保障种粮收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优结构、增效益、强支撑,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协同,巩固双季稻主导地位,发展优质稻与绿色生产,健全社会化服务与产销衔接体系,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打造华容县西部粮食生产示范标杆。

  二、目标任务

  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84万亩,总产稳定3.81万吨(其中水稻播种总面积7.64万亩。早稻面积1.43万亩,双季晚稻面积1.5万亩,早稻集中育秧面积1.06万亩),实现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保持粮食生产先进乡镇荣誉。

  三、工作重点

  (一)稳面积:守住耕地与种植底线

  1.压单扩双恢复早稻面积。动员种植主体将具有充足温光水条件区域的一季稻恢复改种双季稻,恢复面积细化落实到村组、主体。打造镇级“双季稻千亩示范方”1个、村级“双季稻百亩示范田”10个,确保村村有早稻集中育秧点、双季稻示范板块,消除单季稻“插花田”。

  2.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已建成的“小田改大田”高标准农田应当全部种植双季稻,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要优先种植双季稻,已建成的稻虾综合种养区必须确保至少种植一季水稻。

  3.坚决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杜绝耕地“非粮化”,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纳入农民种粮负面清单,对弃耕抛荒超过1年的,停止发放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收回其弃耕抛荒承包耕地经营权。

  (二)提单产:推进四良集成增效

  1.良种全覆盖:抓良种推广增潜力,主推稳产性好、耐高低温、抗病性强、适用性广、销售好的高产优质品种,实行统一供种、集中育苗、规范种植。

  2.良法落地:推广集中育秧、机插机抛、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早稻适期早播、晚稻抢茬衔接,压缩直播稻,提高秧苗素质与成穗率。

  3.良机赋能:普及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植保无人机、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补齐育插秧、烘干、仓储短板。

  4.良田提质:充分挖掘旱粮扩面增产潜力,进一步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和大豆种植示范。完善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地力培肥,治理渍涝短板,将“望天田”“低产田”建成“高产稳产田”。

  (三)优结构:实施品牌提升行动

  1.优质稻提质:对接“华容稻”品牌,推行一村一品、集中连片,发展中高档优质稻,镉低积累品种全覆盖,实行订单种植、专收专储、优质优价。

  2.绿色生产转型: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秸秆还田、耕地地力保护,提升土壤肥力与稻米品质。

  3.质量安全管控:建立生产台账与质量追溯,严把农资准入关,杜绝违禁农药化肥,确保稻米质量安全合格率100%。

  (四)强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1.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有序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2.提升社会化服务:支持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就近提供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加、代销等“十代”社会化服务,解决小农户“种不了、种不好、卖不出”难题,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3.技术培训下沉:开展春耕、夏管、秋收专项农技培训,农技人员进村入户、田间课堂实操,覆盖所有种粮主体与村干部。

  (五)畅流通:保障种粮收益

  1.订单农业扩面:引导经营主体与粮食加工企业、收储企业签订订单,锁定价格、保障销路。

  2.仓储烘干提能:新增/提升烘干设备与仓储设施,减少霉变损失,实现应收尽收、错峰销售。

  3.政策直达快享:落实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精准直达种粮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毛映双、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志辉任组长,谭则骏、谯慧明、陈传军、周昕怡、曾鑫、王盟、汤奕、陈依妮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孔勇、水利事务中心主任丁湘容、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佳林、财政所长严肃及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梅田湖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粮食生产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督导。明确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联点镇、村(社区)干部为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形成党政负责人包村,村支“两委”包主体和丘块,农技人员包技术指导的“三包”责任体系,在粮食生产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粮食生产面积指导与核实,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滞后的村(社区),约谈主要负责人,将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与村级经费和干部绩效挂钩、与农业项目资金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政策保障

  1.双季稻补贴。对开展早稻集中育秧的,每亩秧田补贴2800元(折算每亩大田补贴140元);对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每亩大田补贴100元;对双季稻种植户,每亩补贴50元。

  2.农机补贴。对新购插秧机、抛秧机县级累加补贴分别为1万元/台、2万元/台;对新购播种流水线,县级累加补贴0.8万元/台,享受县级累加补贴机具必须服务于本县农业生产,插秧机、抛秧机作业面积不低于300亩,同时3年内禁止转让至县域外;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对社会化服务机插(抛)秧作业主体按45元/亩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县级累加补贴20元/亩,应补尽补。

  3.培育种植主体。一是大力培育早稻规模种植主体。鼓励规模种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早稻规模种植户,在通过面积验收后,进行奖励。对300亩以上的早稻种植主体授予“种植能手”荣誉证书,早稻种植300-499亩的,每户奖补1万元,早稻种植500-999亩的,每户奖补2万元,早稻种植1000亩及以上的,每户奖补3万元。二是大力培育设施大棚综合利用主体,按照种植规模、亩均利用效益高低进行奖补,第1名的每户奖补3万元,第2名的每户奖补2万元,第3至8名每户奖补1万元。三是给予项目支持。在相关农业项目申报时优先考虑,优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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