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7760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08
  • 公开日期:2020-07-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按照警戒水位设防的指令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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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梅防指[2020]15号

关于按照警戒水位设防的指令

各营、连:

根据县防指华防汛(2020)53号文件要求,我镇从今天下午4点起按照警戒水位设防,经镇防指会商会研究,指令如下:

1、巡逻队员、守剅队员、机动队员要求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男性公民,能够随时到岗到位。三队人员花名册按下发三队人员安排表定点定班到人,在今晚10点上交营部备案备查。

2、永固垸巡逻队按照每公里1班,每班3人,每日3班,每班8小时配备;集成大垸巡逻队按照每公里1班,每班2人,每日3班,每班8小时配备。守剅人员按每处4人配备。机动队员按每连4人配备。

3、守剅人员、巡逻队员于今天晚上12点前实到岗到位,开展防守和巡查。机动队员于明天中午11点前分别到镇指挥所和河西原政府机关院内集合。

4、禁止牛羊上堤放牧。由各营连将目前仍在堤上放牧的农户摸底在明天中午12点前报镇指挥所。镇指挥所将对农户下达专项指令,并由镇派出所进行训诫。

5、营、连干部、守剅人员汛期结束前不得离开梅田湖境内。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镇指挥所批准。

梅田湖镇防汛抗旱指挥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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