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74450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16
  • 公开日期:2020-03-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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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办发〔2020〕4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所,各驻村工作队:

《梅田湖镇2020年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梅田湖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高效落实省、市、县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完成剩余175人的减贫计划;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争创全县先进。

二、工作举措

1.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住房安全保障。通过全面排查、村级评议、县级身份核实、三级公示、建立函告制度、竣工验收管理、实施“一卡通”、工作回访、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教育助学保障。全面摸清底数,抓好贫困学生资助信息库建设,对资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全方位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全覆盖、确保一个不漏;对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在校园内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以村为单位落实“三帮一”劝返复学计划,防止因病因残辍学问题发生;建立贫困学生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机制;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同时,对特定人群按照政策要求落实“雨露计划”。

健康医疗保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管理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四个100%”,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统筹推进县、乡、村健康扶贫医共体建设,加强对口帮扶,为贫困户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稳定住院保障待遇,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县域外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在“一站式”直接结算基础上,实现扶贫信息网、健康扶贫网、医保网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饮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检修与饮用水质监测,按照“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的工作标准开展问题核查整改,确保四类重点对象饮水安全。

2.稳步推进兜底保障和扶贫开发的“两线融合”。实行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的救助原则,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精准认定和落实分类标识保障;对未脱贫户中靠家庭供给且无法独立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按照省市要求,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农村一类低保按照不低于40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至65元/人/月;全面落实建档立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以“民政干部+社工人员+民生协理员”模式,共同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7个县级重点村3个镇级驻村工作队不撤,县、乡、村三级结对帮扶力量不变。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村(社区)、站所与县直单位,及时提醒纠正。

4.建立健全贫困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建立贫困对象“红、黄、绿”三卡动态预警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3月底前完成贫困人口和边缘户的全面排查工作,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进一步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把扶贫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实现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按照县级要求,引导贫困群众增收脱贫,重点发展特色蔬菜、中药材、稻虾套养特色种植业品牌,发展电商消费物流业、“扶贫车间”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扶贫产业。实现有劳动能力和有意愿参与产业扶贫的贫困人口全覆盖,要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库,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向比例,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比例在70%以上。建立产业扶贫风险保障和资金规范使用等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可持续性和抗风险的能力。

6.全力促进就业扶贫。全面落实就业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和生活费补贴、交通补助等就业扶贫政策,确保阳光运行;推广宣传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做好各类企业招聘服务,确保贫困户优先就业,实现贫困家庭稳定脱贫;在原有基础上,年内新认定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对有意愿贫困劳动力至少提供一次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两后生”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加强就业扶贫信息化建设,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数据信息与扶贫信息数据对接共享机制,6月20日前,将“311”服务、政策经办、劳务协作等业务延伸到村级。

7.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把集中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展“311” 就业扶贫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村级管理,全面完成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能致富。

8.深入实施消费社会扶贫。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原则,组织开展扶贫产品的申请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力量,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以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为载体,创建县、乡、村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销信息精准对接。

9.加强扶贫扶志扶智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策“养懒汉”。继续开展贫困户自主脱贫“星级评定”工作,收集扶贫扶志案例集,宣传表彰自主脱贫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加强扶贫领域诚信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10.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坚持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交通、水利、电力、网络等扶贫工程,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工作保障

1.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杜绝“伪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强化作风、提升能力。

2.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年内对近年来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查、确权登记,规范使用分配。

3.加大金融扶贫投入。延伸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大力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继续发挥金融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加大金融对重点村、“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4.不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分析与共享。以“建档立卡APP”为抓手,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建立行业扶贫数据共享平台,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核对,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数据无缝对接、即时反映,确保建档立卡基础数据账实相符。扎实开展贫困监测调查,为准确统计贫困数据做好基础性工作。

5.加强驻村、结对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必须全覆盖。强化驻村帮扶管理,原则上已纳入2019年驻村帮扶的后盾单位一个都不能减,力量只能调优配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重点村不少于2人。确保结对帮扶全覆盖,按照稳定、持续和“最多一帮五”的要求,做好2020年结对帮扶工作,原则上,未脱贫户和新纳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由县直单位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真正发挥帮扶作用。从扶志入手,加强典型宣传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原则上已脱贫户年内走访4次以上,未脱贫户年内走访8次以上。

6.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社会扶贫日”主题系列活动,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加强和规范扶贫社会组织管理,推动扶贫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将“中国社会扶贫网”应用与推进户帮户亲帮亲、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等有机结合,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7.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县“四个一”总结宣传活动,通过落实“四个一”活动宣传,把梅田湖镇脱贫攻坚的典型做法、工作经验提炼出来并推介。同时,进一步加强涉贫舆情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做好负面舆情管控。

8.防范化解扶贫领城各类风险。积极防范化解少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难稳住、已脱贫对象返贫、扶贫项目工程监管不力、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小额信贷逾期、光伏电站管理不到位、涉贫信访舆情等风险,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机制,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方法和机制,用考核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建立健全“2:3:5”考核新模式,即:按100分制分解,平时工作及督查考核计分为20分,年底实地考核计分为30分,行业部门计分为50分。考核新模式以三个基本原则为遵循,一是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二是突出平时工作落实的原则,三是实施科学督查考核的原则。

2.全面排查整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以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为主线,聚焦“三保障、三精准、三落实”,对脱贫攻坚进行全面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对账销号,6月底前完成突出问题整改,年度拟脱贫对象具备脱贫基本条件。

3.精准实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坚持开展不定期工作督查,上级部门会对脱贫任务重、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大的重点村以及重点行业扶贫单位进行挂牌督战。

4.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激励机制。对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重点奖励靠自身力量脱贫的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成效突出的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优秀扶贫干部;考核评比中获优胜单位的村(社区)和行业扶贫站所。

5.严格督查巡查落实追责问责。所有扶贫工作任务须在10月底全部完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对脱贫攻坚综合性工作实行“一月一清单、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并在6月组织开展一次半年度模拟考核评估;对脱贫攻坚布置的单项工作实行“不定时督查”;对驻村帮扶工作实行“一周一查岗、一月一次全覆盖督查、一月一通报”。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村(社区)、行业站所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力的单位或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梅田湖镇2020年减贫指导性任务

2.2020年梅田湖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附件1

梅田湖镇2020年减贫指导性任务

序号

村居

信息系统贫困  人口总数

2020年减贫任务

1

三合村

314

26

2

曙辉村

274

12

3

新垱村

332

14

4

西来村

268

32

5

保合村

220

24

6

迎丰社区

46

1

7

居委会

71

6

8

梅田村

109

9

9

金鸡村

249

22

10

告丰村

186

11

11

友谊村

320

5

12

永吉村

380

13

合计

2769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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