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032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12
  • 公开日期:2021-10-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10-12 00:00
浏览量:1 | | | |

梅办发〔2021〕20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梅田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按照《华容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华办〔202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完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生态系统持续向好;强化林业生态资源管理,提升林业生态资源质量,实现林业资源“三增、三保、三防”目标(“三增”: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湿地保护率;“三保”:保林地面积、保重点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湿地面积稳定;“三防”: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立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任林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林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林长。委员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水利服务站、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单位组成见附件1),委员单位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林长办),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林业的党政负责人兼林长办主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长办设专职副主任1名。

(二)设立村(社区)林长体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会成员担任。

(三)明确责任区域。镇村两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特点、自然生态完整性等确定责任区域,实现镇域内林木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管理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全覆盖。

三、工作职责

(一) 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村(社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二)各级林长职责

1.镇级林长

林长:对全镇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解决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年召开镇级林长会议不少于3次,向上级林长报告辖区内林长制工作不少于2次。

副林长:协助镇级林长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负责协调、督促各村(社区)林长和负责同志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村(社区)级林长履行职责,负责森林资林业资源发展和保护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有序推进森林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2.村级林长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林业发展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等资源源头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设立林长办并配备管理员,配合镇级林长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牵头开展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落实护林员并督导其履行日常巡查及管护职责,确保每月巡林不少于3次,巡查记录全面、准确。

3.林长办职责:镇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各项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1.严格用途管制。加大林地、湿地监管力度,建立基于国地空间规划、自然资源 “一张图”的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格按程序办理林地、湿地占征用手续,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和侵占湿地。

2.强化资源管护。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控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采伐农村村民自留地、宅基地范围以外的林木,均须按规定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全镇古树名木做好补充调查,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信息档案,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长势衰退、立地环境差的采取复壮措施,恢复古树长势。

4.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利用“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严格实行持证养殖和经营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养殖和经营利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推进生态修复

1.建设生态屏障。加强绿色路道建设,切实抓好已建绿色通道巩固、完善和提高;结合镇村通道、村内主干道拓宽改造,抓好路道绿化和绿化改造提升。加强绿色河道建设,遵循“生态护坡,岸绿景美”原则,抓好全镇中沟及村庄河塘绿化。加强公墓绿化建设,充分利用公墓发展成片林,结合殡葬改革,研究探索生态纪念林建设。

2.建设绿美乡村。坚持适地适树、良种良法,开展绿美村(居)创建,重点推进X081、X082及梅田湖大桥沿线绿化,扩大村庄绿化覆盖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开展绿化合格社区、学校、单位建设;推广“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3.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抚育,用材林以提高蓄积量和木材质量为目标,强化施肥、灌溉、修枝、间伐和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促进速生,培育无节良材,适当延长轮伐期,培育大径材。生态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建立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景观优美的生态体系为主要目标,采取定株抚育、生态(景观)疏伐、卫生伐、修枝等技术措施,增强防护能力和景观效果。

(三)强化林业防灾御灾

1.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森林防火宣传,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生物防火带建设等预防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构建完善镇、村二级森林防火体系。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制定防控预案,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建立健全镇、村二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和防治体制机制,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科学化、立体化、常态化。

(四)深化改革创新

1.深化林业改革。探索推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保险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

2.推进碳汇开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和项目储备,积极参与碳汇市场、碳汇交易。

3.推动生态富民。按照转型升级、特色发展要求,围绕农民致富增收目标,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种苗林果产业。大力推广绿化苗木新品种和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提高绿化苗木生产的标准化水平,打造优势品牌。鼓励发展苗木花卉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下空地推广林苗、林禽、林药等林下种养模式,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林业多种功能,条件具备的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林业,发展绿色旅游。

(五)完善监测监管体系

1.建立监测监管平台。依托相关监测网点和监测网络,科学采集整合多源数据,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构建“天地空”和点线面一体化综合动态监测体系,实现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

2.加强联动协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制度,采取视频巡查和实地巡查“双巡查”方式,全面加强巡查管护。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案件通报、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行镇纪检监察、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社会综合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等部门参与的森林督查综合执法,有效遏制擅自占用林地、滥砍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六)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

1.实现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三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镇域全覆盖,原则上以村为单位划分为一个网格,一个网格配备一名护林员。护林员由村级推选、乡镇核准、县级批准,一般由村干部兼任,镇财政适当给予待遇补贴。监管员一般按2-5个网格配1名,由乡镇从镇机关干部、林业站(农业中心)的工作人员中优选;执法人员由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相关人员担(兼)任,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实现护林巡查常态化、规范化。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林长交办事项的推进落实。各村(居)要按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配强人员力量,狠抓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林长巡查、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及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考核、工作通报等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项目、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等所需资金保障。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培育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4.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条幅、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林长制推行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路道、河道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组织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搭建公众信息平台、开通电话热线、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评价。

5.严格考核问责。制定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各村(居)林长制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居)主要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林长制与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制度相结合,切实加强监督评估和考核问责。

各村(社区)林长制办公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林长制推进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林长制推进情况书面报送镇林长制办公室。

附件:1.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梅田湖镇林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梅田湖镇林长责任分区和联点单位明细表

附件1

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林      长:卢  琼    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毛振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林  长:周  伟    党委副书记

付拥良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传军    党委委员

蔡祺霖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昕怡    党委委员

谯慧明    党委委员

鲁  锐   党委委员、副镇长

文立志    副镇长

王  盟    人大副主席

委      员:刘  超    派出所所长

易国锋    自然资源所所长

严  峻    市监所所长

成立军    司法所所长

严  肃    财政所所长

丁湘容    水利服务站站长

严若平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田志刚    教育联校校长

孔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行军    林业站站长

张露平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李运德    公路站站长

李  瑶    乡村振兴办主任

李  捷    信访干事

张凯望    安监干事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林长办),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林业的党政负责人兼林长办主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长办设专职副主任1名。委员单位各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

附件2

梅田湖镇林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党建办:负责把林长制工作考核纳入村(社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指导开展森林湿地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督导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和林长制信息系统;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

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林长制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开展生态环境污染排放执法监管。

水利服务站:负责组织指导镇域内江河湖库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防护林、护堤林营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做好全镇水土保持监督等相关工作。

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及

时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影响林区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配合做好重大火案查处等森林防火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自然资源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监督管理和国

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科学划定生态用地等工作;组织开展矿山植被复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不动产争议调处等工作。

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协调、支持、指导乡村林业产

业发展。

集镇管理办公室:负责集镇环卫作业范围内道路绿化的保洁、捡拾,制止垃圾乱倒,制止毁绿乱搭乱建现象。

公路站:负责组织指导交通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绿化和火源管控,开展路系生态廊道建设。

教育联校: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义务植树、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校园绿化行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市监所:负责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负责组织、协调林产品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等工作。

司法所:支持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全镇林

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附件3

镇级林长责任分区和联点单位安排表

镇级林长:卢  琼  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毛振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序号

责任区

责任区   镇级林长

联点单位

责任主体

1

梅田村

付拥良

派出所

梅田村

2

友谊村

鲁  锐

自然资源所

友谊村

3

告丰村

谯慧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告丰村

4

永吉村

王  盟

水利服务站

永吉村

5

金鸡村

卢  琼

财政所

金鸡村

6

三合村

周  伟

司法所

三合村

7

曙辉村

周昕怡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曙辉村

8

新垱村

毛振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新垱村

9

西来村

文立志

公路站

西来村

10

保合村

蔡祺霖

市监所

保合村

11

梅田湖居委会

陈传军

退役军人服务站

梅田湖居委会

12

迎丰社区

陈传军

退役军人服务站

迎丰社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