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52370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08
  • 公开日期:2021-09-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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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2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梅田湖镇“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梅田湖镇“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湘纪办〔2021〕6号)和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防范和化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风险,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行为,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梅田湖镇“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伟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蔡祺霖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盟  人大副主席

成员单位:镇纪检办、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监所、卫生院、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纪委办,由黄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促、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重点

本次“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围绕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廉洁用权、工作作风四个方面重点,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在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政治站位不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2.内外勾结、伙同他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3.弄虚作假、虚报套取医保基金;

4.滞留拖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医保基金;

5.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环节中吃拿卡要、行贿受贿、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

6.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敷衍搪塞,执法监管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7.其他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2021年8月启动,至2021年12月结束。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按照“查、纠、治”三个步骤实施,突出查问题、纠顽疾、建机制;实行各部门充分联动,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融合,督促各部门同步推进、同时发力,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追缴一批违规资金、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政治任务,打击欺诈骗保是今年医疗保障工作的头等大事,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部门分工协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力求实效。

3、严明工作纪律。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不得因检查影响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正常工作秩序。

4、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周报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整治内容开展医疗保障基金领域问题自查自纠,并于每周星期三前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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