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195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落实暑期防学生溺水八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21-07-2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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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溺水工作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工作针对性,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明确以下八条措施:

1.以村(社区)为单位,迅速组织一次危险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所有水域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村村响广播”每天要提醒教育3次以上,通过案例警示学生及家长。村(社区)要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学生群体为重点,逐户上门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发放东山镇《珍爱生命关爱孩子预防溺水倡议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在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的危险区域立好防溺水警示牌,必要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配好救生杆、救生圈、绳子或竹竿、木棍等适用的救生工具。(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建立健全“镇办点干部联村联学校、村干部联水域”的联点责任制,双休日与节假日做到放假不放松,联点干部每周要开展2次防溺水教育宣传。(责任单位:各办点组、各村(社区))

5.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派出所、联点村干部、驻村辅警、网格员和志愿者等力量,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组织“一日三巡查”。镇、村重点水域河长巡河时要加强警示牌等防溺水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6.各中小学校组织各班级在放假前上好一堂防溺水教育安全课,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讲座,班主任要在家长微信群中每周传播防溺水信息2次以上。(责任单位:教育联校)

7.镇民政办、工会、团委、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动联系群众参加志愿巡逻、宣讲,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做好监护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民政办、工会、团委、妇联)

8、镇、村两级要因地制宜组建应急抢救队,充分发挥村组干部联络渠道作用,发生意外事故后,要第一时间通知抢救队赶赴现场,并在30分钟内报告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请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将上述八条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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