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0-1662156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27
  • 公开日期:2020-02-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发文   2020-02-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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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部门站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进一步从严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人员聚集性场所。夜宵、烧烤、网吧、茶楼、足浴、寺庙、KTV、棋牌室、农家乐、美容美发、旅游景点等各类人员聚集性场所一律不得营业(开放)。禁止举办婚庆、开业庆典等聚集性活动,丧事从简。如有违反,从严从重查处。

二、严格限制居民出行。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特殊情况需开具许可证明,并向村(居)报备。每户每天派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外出。强行冲关的,一律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格加强村(居)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村(居)、小区出入口数量,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本村(居)、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和持有出入证不得随意出入,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走动。小区门岗在每日22:00至次日7:00之间关闭,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

四、严格管控公共场所。除药店、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场所经营外,其他各类门店一律不营业。不得在小区内道路、街道等公共场所聚集、散步闲逛。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

五、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本人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居)报告。所有镇域外返程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全镇所有药店暂停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市监所加强监管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每日向镇指挥所报告。

六、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家庭密切接触者和非家庭密切接触者中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上报镇指挥所并按要求接受医学观察。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严格落实住宿、饮食、生活用具“三分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凡隔离人员(含居家和住院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以外发现确诊病例的,以及确诊病例、隔离人员、密切接触者失管脱管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七、严格执纪执法。对因思想麻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以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担当不作为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严肃处理。对不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东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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