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9-1642119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23
  • 公开日期:2019-12-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19年东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19-12-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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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2019年东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2019年3月30日

2019年东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镇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抓责任、健机制、重教育、强监督,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一、责任分工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工作分工,负责对应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承担直接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姚书茂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白海炎

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部门、各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政府系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2.加强对公共资金、公共投资的监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性资金的存放管理。

3.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严纠“四风”,优化政务生态。

4.加强对政府系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莫志军

对分管部门(工会、党建办、办公室、民政办、统计站、人社站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调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重点地参加各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2.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建设。

3.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落实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制度。

5.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增强村干部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

6.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管理和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7.规范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低保户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金、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款等各类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

8.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落实村级财务逐笔公开等核心制度。

(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卞学武

对分管部门(人大、人居办、村建站、国土所、美丽乡村办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人大各项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抓好对各站所、村(社区)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2.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切实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委主任:廖真

对分管部门(政协联络、人武办、矿石整治办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发挥政协作用,完善民主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

2.廉洁推进征兵工作。

3.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抓好优抚金等的发放。

4.加强镇区域内矿石整治工作,防止出现涉沙涉矿廉洁问题。

(六)党委委员:李贻文

对分管部门(水管站、招商引资、企业办、农电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廉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2.积极做好村镇区域规划,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3.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严格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4.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等环节的管理,切实做好国土信息资源公开。

5.加强对城管执法、交通执法工作依法办事、公平执法情况的监管。

6.整治“三改一拆”等方面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党委委员:李国祥

对分管部门(组织办、计育办、林业站、食药监所、民宗办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2. 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3. 选好用好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实工作。

5.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等制度。

6.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转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7.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切实整治食品药品安

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加强对宗教的监督管理。

9.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完善计划生育

宣传服务体系和综合管理机制。

(八)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学锋

对分管部门(镇纪委、治陋办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2.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督促镇党委进一步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全面实施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3.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开展作风

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5.严肃整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农村基层巡查工作,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6.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7.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8.加强“治陋习”工作,严肃查处违规办酒问题。

(九)党委委员:白振昌

对分管部门(扶贫办、移民办、校车办、信访办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督查力度,做到“真扶贫、真脱贫”。

2.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和基层信访举报受理机制。

(十)副镇长:廖权红

对分管部门(乡村振兴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对重大公共项目的监管,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计划的监督管理。

2.抓好镇人民政府投资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

(十一)人大副主席:袁利琦

对分管部门(宣传办、共青团、妇联、文广站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

2.协助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村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强化舆论阵地建设,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

4.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加强管理。

5.加强各校、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

6.加强对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核拨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监管。

(十二)政法委书记:谈军

对分管部门(综治办、安监办、治超办、扫黑办等)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责任追究力度。

2.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委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考核,开展镇领导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确保责任上肩。

(二)突出教育预防,推进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始终把预防腐败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以“八廉”为载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中队建设,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廉政电影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内务管理、业务管理、党建工作等制度为基础,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执法权力清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镇村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

3、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效。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作用,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镇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四)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心工作

1.完善考核机制。修订2019年度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各单位月工作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单位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单位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工作。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五)用好“四种心态”,发挥谈话作用

中央提出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为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方向,我们把第一种形态工作作为重点,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对干部“咬耳朵”、“扯袖子”,有效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建立多项制度,根除陈规陋习

通过去年一年的努力,治陋习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更加认真地工作,制定《东山镇治漏工作摸排制度》、《东山镇治漏工作申报制度》等8项制度,加强巡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除陋习。

(七)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处理问题

认真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扶贫领域、环保领域、涉沙涉矿专项、违规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要进行多轮次专项整治,对于发现的问题有一起处理一起。

(八)对照巡视巡察,强化问题整改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严格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岳阳反馈的问题和2018年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我镇时反馈的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未整改的问题按照“三明确”要求,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

(九)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纪检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守纪、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能力、统筹能力、操作能力、办案能力。继续加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要强化内部监管,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以案谋私、泄露案情、干扰办案的要从严处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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