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5-1140966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7-25
  • 公开日期:2015-07-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来源:东山镇   2015-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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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治东山建设,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全镇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真抓实干、立行立改,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为建设幸福和谐小康东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围绕决策公开,整治决策不民主、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围绕政务公开,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围绕办事公开,整治服务群众不文明、不热情、不周全的问题;围绕司法公开,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以及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6月5日)。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黄建明任组长,李铭涛、李建新、周勇(常务)、白贞祥、白海炎、李贻文等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党政办、组织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活动办于5月25日前制定活动方案并提交党政负责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6月上旬组织召开“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下发活动方案至各村场、部门单位,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至6月25日)。各村场和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与“三查三纠”专项活动的整治重点,认真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六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发现和查找出来的问题,深查细究本村、本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填写好《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自查表》(附后),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之前上报镇专项活动办。专项活动办将对各村场、部门单位报送的自查表进行统一审查。对问题查找不认真、认识不清楚的一律退回,责令重新查找报送。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确保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张时间表,对症下药、及时整改。

    3、整改落实阶段(6月26日至10月20日)。各村场、部门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来的各项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张时间表”的要求,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责任人。根据整改目标和措施,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把握“四公开、四整治”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把每个问题按规定时间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4、总结考核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1日)。镇专项活动办将对全镇各村场、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结合统查、督查情况,对各单位实行量化考核,确保专项活动形成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题部署活动开展。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村场要在思想上高度认识专项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严肃性。

2、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各司其责。镇“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活动的日常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正常开展。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公开,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3、落实查究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活动工作全过程。对开展专项活动工作不认真负责、消极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治、整改没实效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追究责任。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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