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0902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19
  • 公开日期:2016-12-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农业保险申报理赔
来源:东山镇   2016-12-19 00:00
浏览量:1 | | | |

东山镇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农业保险申报理赔

权力名称

农业保险申报理赔

法定依据

《湖南省农业保险条例》

责任主体

东山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审批报批

程序

1、户主投保:农户自愿,由村统一投保,水稻每亩农户交纳保费4元;棉花每亩农户交纳保费6元,油菜每亩农户交纳保费2.25元,在发生保险责任规定的损失后,按损失程度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2、报灾程序:在保险的约定期限,出现灾害后,农户向村委会主任报灾,村主任核定后,向镇农保专干报灾,镇农保专干核灾后,向县保险公司报灾。

3、定损鉴定:在受损报灾的基础上,对出险的投保地块采取随机抽样或实际丈量的办法核灾,定出受损面积,并随机选择若干抽样点、核定该地损失率。

4、理赔案卷:将勘查的受损面积,生育期标准,损失程度确定每户的赔款金额,并做成理赔案卷。

5、张榜公示。因自然灾害或病虫害造成损失的农户明细张榜公示。

农业保险范围和对象

1、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种植水稻、棉花、油菜的均可以参与农业保险,保险的对象是指病虫害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按保险金额比例进行赔付,自然灾害指暴雨、洪水、冰雹、冰冻、干旱、大风等。

2、不能参与保险理赔的范围:①出现轻微灾害后,不加强生产自救,不加强肥水管理,继续任其生长,出现较大损失的;②不在其投保地块的不能参与保险;③未达到损失率的不能参与保险理赔;④因田间管理不当,人为造成的药害等不在其保险理赔范围。

办理时限

出现灾害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报灾或向95518报灾。县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下村勘灾。

风险点

不公示、假公示,报灾程序脱节,勘灾走过场

风险防控

措    施

严把投保分户清单填写,做好勘灾定损,并张榜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