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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8-27
  • 公开日期:2018-08-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发[2018]6号万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庾镇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万庾镇   2018-08-27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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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发[2018]6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庾镇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万庾镇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24日

 

 

 


万庾镇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岳阳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湖泊管理、保护,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17号)精神、《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阳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办〔2018〕22号)精神及华容县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守护好“一江一湖一河”(长江、洞庭湖、华容河),以镇域内塌西湖、虾扒湖、二郞湖区域为重点,全面推进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治理与修复,全面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系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二、主要目标

2018年9月底前在全镇所有湖泊全面 建立湖长制。通过全面实施湖长制,确保湖泊面积不缩减、生态不破坏、功能不退化、水质明显提升,管理更加有序。到2020 年,我镇黑臭水体消除比 例达到95%以上,湖泊周边村(社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村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釆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禁捕;镇内湖泊达到 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三、实施步骤

将湖长制全面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镇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负责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按上级要求全面实施湖长制。

(一)编制湖泊名录。镇制定本级湖泊名录,2018年6月底前确定镇、村负责同志担任湖长的湖泊名录。

(二)逐级明确湖长。镇辖区内湖泊分别由镇、村负责同志担任湖长。2018年7月底前按湖泊名录逐级明确湖长,建立镇、村两级湖长体系;湖长名单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布,并在湖泊显著位置设立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划分湖长职责。湖泊最高层级湖长负责统筹协调湖 泊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下级湖长巡湖履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他各级湖长按管辖范围明确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上级湖长要求组织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抓好湖泊问题专项整治。

(四)健全工作体系。2018年8月底前,镇出台湖长制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会议制度、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办法与验收等六项基本制度,将湖长制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与河长制统一部署,一并推进。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

1.开展湖泊划界。按照管理权限,2020年底前,应用1:2000地理信息数据及遥感、GIS技术,逐步依法划定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由镇水管站、国土所牵头,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控制开发利用。依法落实管控措施,将湖泊及其生态 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涉湖的开发利用相关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严格管控湖区围网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执行涉湖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2020年底前,研究制定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占补平衡制度。(由镇水管站牵头,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采砂整治。严格管控湖区采砂和堆砂,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采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砂石码头、堆场,合理设置规范化砂场。(由镇水管站牵头、镇国土所、市监所、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镇农技中心、镇派出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

4.实行岸线分区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跨镇跨村湖泊及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推进其他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加强湖泊岸线保护。(由镇水管站牵头,镇国土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严格岸线科学利用。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岸线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保护湖泊岸线自然形态。(镇国土所、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镇水管站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6.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规划和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由镇水管站牵头,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负责分工)

7.严控入湖排污总量。2018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不达标水功能区等敏感水域入湖排污口整治。到2020年,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机制,严格按照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设置并监管入湖排污口。(由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牵头,镇水管站、镇农技中心、镇市监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工业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加强镇、村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积极推进 其他工业聚集区按实际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工业排污监管,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由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负责)

9.深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湖泊周边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2018年11月底完成万庾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使用,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推进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的乡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到2019年,要完成整治任务,市、县进行验收。加快湖泊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到2020年,万庾镇集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并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万庾中转点转运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 垃圾堆放点整治。(由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镇环卫所负责)

10.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垸内湖泊沿岸1000米范围内实现畜禽退养,目前,已签订退养协议3家,2018年底前,争取剩余3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到2020年,塌西湖、虾扒湖、二郞湖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100%);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湖泊周边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由镇农技中心牵头,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镇水管站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核定工作,建立水源地管理台账。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从湖泊取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明确并公示保护区四至范围、管制规则。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湖排污口,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等突出问题整改。(由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镇水管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运处理等措施,推进镇域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20年,镇域内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到2018年3月底通过采取疏浚淤泥、清运垃圾、埋设管道等措施,完成了居委会(渔业组)臭水沟的综合治理。对镇域内其它地方出现的黑臭水体进行清淤疏浚、对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由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牵头,镇水管站、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湖泊垃圾整治。全面清除湖泊内堆积的废弃物,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建立健全水面保洁及垃圾入水的日常监管机制,到2020年,确保3处内湖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全部湖泊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湖岸无垃圾的目标。(由镇水管站牵头,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湖泊管理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

1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科学规划湖泊生态功能分区,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推进湖泊生态岸线建设、入湖口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建设、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提高湖岸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由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牵头,镇国土所、镇水管站、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严格执行禁捕制度。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由镇农技中心牵头,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沟渠疏浚。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镇域内457km 沟渠、153口塘坝清淤疏浚,2018年计划完成374km沟渠、135口塘坝清淤疏浚任务。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态活水网络,增强储水输水能力。(由镇水管站牵头,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镇国土所、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17.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湖泊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由镇水管站、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牵头,镇国土所、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湖泊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航空航天遥感等现代测绘技术对湖泊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由镇水管站、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牵头、镇国土所、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和洲滩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对涉湖重大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由镇水管站、镇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牵头,镇派出所、镇国土所、镇农技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任第一湖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总湖长,相关镇级领导担任副总湖长。委员会成员由镇水管站、林业建设和规划环保站、农技中心、财政所、卫生和计划生育所、国土所、市监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镇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水管站。镇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并办公,统称“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湖长办组织、部门分担、各方紧密配合的湖长制工作机制,系统解决湖泊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协调联动。镇级湖长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 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镇级河长要强化源头管控,水陆共治,河湖同治,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镇村两级湖长做好湖泊管理保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处理。镇党委、镇政府负责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镇财政要加强资金统筹整合,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上对我镇支持,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努力保障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开展及水质(含地下水)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划界等专项行动等经费,支持湖区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建设。

(四)引导公众参与。统筹部署河长制湖长制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开展湖长制“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河湖保护意识。推进宣传创新,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招募民间湖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湖泊保护。

(五)加强监测督查。建立健全入湖河流与湖泊水质、水 量、水生态等监测全覆盖体系,推进环保、水利等部门水质监测网络融合。强化湖泊动态监管,对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六)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湖长制考核问 责机制,并与河长制考核工作一并推进。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 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功 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万庾镇湖泊及镇、村级湖长名单


万庾镇湖泊及镇、村级湖长名单

 

第一总湖长:付春林

总  湖  长:黎  翳

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易敬民(兼)

 

镇、村级湖长名单

序号

湖泊名称

镇级湖长

责任部门

村别

村级湖长

备注

1

塌西湖

任继昌

镇水管站

白铺村

徐小宇

万鲇隔堤—西公路闸

塌西湖村

刘行和

西公路闸—支农闸

陶新前

胡国华湖口—万鲇隔堤

万庾村

汪  洋

支农闸—胡国华湖口

2

虾扒湖

朱  胜

镇水管站

鲁家村

刘国平

围湖

3

二郞湖

王  进

镇水管站

鼎山村

刘若华

分界沟—清水村

五田渡村

黎星辉

分界沟—六家垱闸

兔湖垸村

吴鸿鸣

六家垱闸—清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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