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18-1417127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09
- 公开日期:2018-03-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办发[2018]6号
中共万庾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现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明确如下:
一、明确黑恶线索摸排重点
1、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确保摸排全覆盖。
2、开展明察暗访,紧紧围绕以下十一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打砸等手段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3、对“涉农”黑恶线索深挖细查,跟踪到底,坚决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防黑恶犯罪分子窃取基层政权,获取政治资本。
二、明确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2、严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总支总体责任,支部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明确专人强化对辖区内黑恶势力的摸底排查工作,要求3月28日前完成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并上报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严格追责问责。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黑恶势力摸排力度,做好摸排记录,确保精准。对不报、瞒报、漏报的,将予以严肃按相关要求追责问责。
附件:
1、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胁政治安全、境外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2、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重点人员摸排表。
3、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4、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5、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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