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18-1417127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09
  • 公开日期:2018-03-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办发[2018]6号中共万庾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万庾镇   2018-03-0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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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办发[2018]6号

 

中共万庾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现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明确如下:

一、明确黑恶线索摸排重点

1、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确保摸排全覆盖。

2、开展明察暗访,紧紧围绕以下十一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打砸等手段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10).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3、对“涉农”黑恶线索深挖细查,跟踪到底,坚决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严防黑恶犯罪分子窃取基层政权,获取政治资本。

二、明确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2、严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总支总体责任,支部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明确专人强化对辖区内黑恶势力的摸底排查工作,要求3月28日前完成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并上报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严格追责问责。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黑恶势力摸排力度,做好摸排记录,确保精准。对不报、瞒报、漏报的,将予以严肃按相关要求追责问责。

 

附件:

1、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胁政治安全、境外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2、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重点人员摸排表。

3、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4、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5、华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摸排表;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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