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25-2303807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7-18
- 公开日期:2025-07-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万庾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万庾建设,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庾镇防溺水工作专班,由镇人大副主席盛乐(分管教育负责人)牵头,党委副书记段旭东(分管政法负责人)、副镇长刘璐(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共同组织,万庾中学、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党建办、水利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团委、妇联、自然资源所、卫生院、各村(社区)共同参与,专班办公地点设在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102办公室),黄君荣同志任联络员。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镇干部联村(社区)、村干部联水域”的联点工作责任制,双休日与节假日做到放假不放松。(1)办点干部、村(社区)干部要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群体,开展防溺水入户宣传、家庭探访和结对帮扶工作。(2)办点干部要每周开展2次以上防溺水教育宣传。(3)村干部、驻村辅警、网格员和志愿者等人员,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组织“一日三巡查”,确保警示牌、隔离带等防溺水措施落实到位。(4)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巡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责任单位:全体办点干部、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
2.“村村响广播”每天要提醒教育3次以上,做好防溺水教育宣传。(责任单位:党建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3.中小学校门口、主要街道路口、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要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横幅,各村(社区)、自然村等主要道路口张贴至少1条防溺水宣传标语。(责任单位:万庾中学、党建办、各村(社区))
4.在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的危险区域立好防溺水警示牌,必要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配好救生杆、救生圈、绳子或竹竿、木棍等适用的救生工具。(责任单位:水利服务站、各村(社区))
5.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组建应急抢救队,充分发挥村组干部联络渠道作用,发生意外事故后,要第一时间通知抢救队赶赴现场,并在30分钟内报告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
6.完善管理台账,建立留守儿童台账、危险水域台账,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所有危险水域都要进行全面摸排,并明确每处水域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巡查人和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网格化管理防范学生溺水责任清单
1.专班:统筹领导全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牵头抓好全镇防范学生溺水教育、隐患排查、督促检查。
2.万庾中学:统一制作《防溺水宣传手册》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确保将宣传手册和一封信送至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手中,并收回回执单。组织各中小幼儿园开展防溺水“十个一”“七不两会”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防溺水措施。
3.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学生溺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学生溺水应急处理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救援联动机制。
4.派出所: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后,可以及时快速投入救援,保护现场,调查溺水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组织派出所、驻村辅警等力量,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组织“一日三巡查”。
5.党建办:负责防溺水宣传工作,通过广播、拉横幅、微信朋友圈推广等方式普及学生群体防溺水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溺水的良好氛围。
6.水利事务中心:加强水库及库区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建设;在重点水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标牌,经常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镇级河长与村级河长巡河时要加强警示牌等防溺水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镇农业领域涉水工程、芥菜腌制池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消除各类溺水隐患,并积极开展防溺水检查和宣传教育。
8.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镇因建房而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取水井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个人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和取水井。
9.团委、妇联: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动联系群众参加志愿巡逻、宣讲,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做好监护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10.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全镇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村(社区)和有关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取土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巡查,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因存蓄水而造成溺水事故。
11.卫生院:配合中小学开展学生溺水现场救护培训,开展学生溺水事故医疗救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和校(园)长对全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确保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强化措施,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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