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7-1189707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30
  • 公开日期:2017-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17-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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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30日

 

 

    鲇鱼须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控。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哲君任组长,副镇长徐华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安监站站长王志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对接,对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培训、业务辅导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职责、细化责任、精心部署,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专项行动阶段(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部门单位制定的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5日前报镇危化综治办,并对整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解决问题,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四、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按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的要求,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认真摸排本地、本监管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对涉及剧毒和易制毒、易制爆、燃气管道等高危化学品以及重大危险源区域的安全风险。要建立本地、本监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由镇安监站牵头,组织有关企业、村、社区负责编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重点管控,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

2、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强化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管控。严格执行操作、分析、检修规程,开展甲醇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定量风险评估,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距离;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国务院令执行。落实危险化学品销售、运输、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台账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大对使用硝化棉生产固体酒精燃料的作坊点排查力度,严格硝化棉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控(由公安派出所牵头,镇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完成)。

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相关企业,部门单位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底前,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进一步摸清全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名单。加快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销售企业的搬迁进工业园区的推进工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1月前完成)。

5、加强运输环节管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的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各单位的责任(2018年3月底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废弃处置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处置方法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废弃物产生单位按照“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加强医院、学校和企业产生易燃、易爆、高毒有害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宣传指导和监管(镇环保站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完成)。

7、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成果。加快华容-南县-安乡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华容段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蔡田油气输送站输送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2017年9月底完成)。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8、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理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购买、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监管中的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建立各监管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安监站、综治办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高)。

9、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生”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照国家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严格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和监管职责部门,对所主(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相应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工商质量监督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完成)。

10、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部门联席会议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由镇安监站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完成)。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11、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各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政府机关制定好相关法律文件,2017年底完成)。

12、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修订三级标准化有关管理制度为组织汇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一线资料(由镇安监站、工商质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理

13、统筹规划编制和规范产业布局。今后属于“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全县统一规划园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乡镇不得随意准入项目。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化管理,提倡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集中储存、推进仓储、配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4、推动企业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企业根据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培训教育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处置到位”的要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5、规范企业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业务培训,监督企业按照《导则》要求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排查频次、内容、治理上报、风险等级评估管控等规定,并规范基础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行业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6、落实“少数关键人”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修订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大“少数关键人”履职能力培训考核,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到岗,履职能力和全面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行业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7、严格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管理,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专门监护人员,管控作业风险,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推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督促企业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承包商考核评估,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行业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8、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植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选树一批典型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9、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和追责。不断巩固“监管执法年”活动成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打击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加快实施“黑名单”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七)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21、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环保评价和安全设计等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安全评价、环保影响评价和安全设计等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机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列入“黑名单”予以媒体曝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22、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督促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登记工作,按上级统一要求,为建立县级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提供一线资料,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实现全社会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全社会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3、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完善政府和部门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科学有效处置事故,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的配套投入,改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4、加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不断争取国家和省、市、县政府部门的重视,依托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台,督促企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属地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25、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三个一课”教育,广泛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加快化工行业的人才培养,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等方式加快化工专业人才的培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的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在2017年8月10前将本企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报送镇危化综治办。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每个季度向镇危化综治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向县危化综治办汇报工作,安排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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