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7-1189694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01
  • 公开日期:2017-06-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深刻吸取岳阳“5.25”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17-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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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

525日上午10时许,岳阳格瑞科技有限公司一辆装载20多吨甲笨的槽罐车在卸车过程中突发起火,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左右,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在违规分装卸料过程中,将易燃易爆有毒甲苯分装时无法有效导除静电,导致塑料吨桶内甲笨着火燃烧,酿成火灾。本次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上存在严重问题。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方面)扎实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此,对全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物料性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注意防止摩擦产生静电。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消防和安全设施,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不正常现象。

    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装卸,现场所有人员禁止携带或使用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带火或静电的活动、作业。

    三、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水等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车辆的阻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管道及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鹤管对接要牢固、密闭,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四、盛装、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容器、管道必须符合有关储存养护技术条件要求,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无法有效导除静电的塑料容器装贮。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者塑料管的时候,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者是由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可靠接地。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企业的贮存罐、塑料吨桶、输送管导、防雷防静电装置以及接地连接线等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对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细小环节,都要登记台账,全面排查整治,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人为事故的发生。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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