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26-2391080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7-28
- 公开日期:2026-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养成文明节俭、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要求,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不能办的宴席不办、不能接的客人不接、不能送的人情不送、不能参加的宴请不去、不能沿袭的陋习不做,全力建设文明、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为乡村振兴铸就坚实的精神之魂。
二、工作重点
着力纠治婚丧喜庆、人情宴请中的不良行为:
1.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宴请,单方举办婚宴超过20桌、男女双方合办超过30桌的。村(居)民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违规操办人情宴的。
2.假借名目、借机敛财行为。收送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下同)以外国家公职人员任何形式礼金和礼品的;以乔迁新居、商铺开业、参军、升学、做寿(70岁以下)、做土地生日等名义举办人情宴的;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小孩出生、周岁、做寿(70岁及以上)等人情宴或收受礼金和贵重礼品的。
3.低级庸俗、喧闹扰民行为。低俗恶意婚闹的;搭台唱戏点歌的;城区乱设丧事场所不到殡仪馆操办的;串街漫游的;农村违规搭棚设拱的。
4.信神弄鬼、封建迷信行为。看风水、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的。
5.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毁坏耕地、林地,散埋乱葬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的。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新河乡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专班和监督专班。乡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专班由党委委员颜渊任组长,乡党建办、乡纪委、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乡宣传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全乡移风易俗推进工作及专班日常事务。乡移风易俗工作监督专班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星任组长,纪委副书记潘宗梅任副组长,纪检干事谢佳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乡移风易俗工作日常监督工作。专班如遇人事调整,由对应岗位人员替补。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移风易俗工作顺利推进。
2.全面宣传发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定期专题研究,明确移风易俗工作职责,强化移风易俗工作纪律;要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广播、红黑榜等做好移风易俗工作政策解读和全方位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3.严格排查督导。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在全乡开展联合暗访排查,既查违规人情宴请举办者,也查参与者,发现违规宴请问题线索及时交办并移交县纪委监委,督促整改、追责问责到位。各村(社区)要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中的移风易俗约束性条款,并严格督导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群众遵守规定。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抓好本辖区、本部门单位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宣传劝导、报备提醒与查处问责,确保移风易俗工作不留死角。
4.强化执纪问责。对违规人情宴请严格实行“三个一律”的查处问责办法,违反规定者为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一律“一案三查”,一律先停职再查办,一律通过媒体、会议、文件公开曝光。
四、工作责任
乡党建办:负责统筹协调全乡移风易俗工作,牵头开展宣传引导、氛围营造、信息摸排、线索移送、问题交办、典型推介、调度推进、制度建设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运行;组织志愿者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劝导工作。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
乡纪委:负责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按规定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事后报备制度,并进行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违规参与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对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开展禁放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和“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引导婚俗习惯,落实上级殡葬改革要求,依法制止违规殡葬行为。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治婚丧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协助开展占道搭棚设拱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整治和劝导。
派出所:配合执法整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所:强化农村厨师规范经营及监管,劝导餐饮经营者落实违规办酒、铺张浪费、无序操办等行为的禁止性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餐具。
自然资源所: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规范公益墓地规划审批。
乡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移风易俗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一约四会一队”工作机制,全面抓好辖区内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信息摸排、劝导劝阻及各项工作落实。对普通群众违反村规民约的,依照村规民约中的移风易俗约束性条款执行。普通群众违反村规民约且造成一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减轻群众人情负担、净化社会风气的民生实事,切实增强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盯、有人管、有人干。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人员,常态长效抓好工作落实。
3.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业务协同,在宣传引导、排查整治、执纪问责等环节紧密配合、同向发力。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全乡移风易俗工作见行见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