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0-1694122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07
- 公开日期:2020-04-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20〕14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的实施方案》《北景港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关于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的实施方案》《北景港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北景港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落实。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4 月 7 日
关于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按照华容县脱贫攻坚大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的实施方案>》(华脱指办〔2020〕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要求,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因素进行逐村、逐户、逐项核查甄别。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奋发有为,尽锐出战,发起总攻,坚决按时按标打赢打好全镇脱贫攻坚这场历史性战役。
二、工作原则
(一)深挖彻究查问题。深入逐村逐户上门摸底,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基础不牢,底数不清问题,做到“户户研判”。
(二)对标施策补弱项。此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必须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立查立改,即行即改,补齐短板。
(三)追踪关注跟进帮。必须处理好继续攻坚与防止返贫的关系,坚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做到帮扶人员不散,责任不减,要求不降。
(四)群众满意为指南。高质量的推进此次“三回头”工作,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度,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回头看”
1.看每一个脱贫家庭是否真正脱贫,脱贫质量是否稳定可持续;
2.看每一个未脱贫家庭是否获得相应扶贫政策的落实,是否存在9月30日之前收入不达标情况;
3.看每一个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经济收入是否稳定超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达标。
(二)“回头查”
1.查“责任落实”。重点核查各村支两委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分工责任,驻村结对帮扶责任。
2.查“政策落实”。重点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全饮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综合保障脱贫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3.查“工作落实”。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否存在“虚假式”脱贫;识别退出动态调整是否内容真实,程序规范;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组织是否存在降低或拔高标准;扶贫档案资料是否精准清晰等。
(三)“回头帮”
1.帮整改落实。对核查出的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销号。
2.帮政策落地。全面开展政策疏理,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主要任务,确保因户、因人施策精准到位。
3.帮厘清路径。逐村逐户上门走访,分析致贫原因,找出稳定持续的脱贫路径。
4.帮“两业”发展。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加强就业技能,农业技能线上线下培训。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提供就业渠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家庭剩余农产品。
5.帮基础建设。重点包括饮水工程、农网升级、危房改造、道路硬化、机埠修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6.帮沟通宣传。通过面对面的党员会、户主会、座谈会、线上的微信网格群、视频聊天等形式,把相关扶贫政策的对象、方式、标准讲清讲透。
7.帮激发内力。组织扶志教育,宣传典型带动,着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四、工作组织方式
此次行动组织方式为“环形三回头”。示意图如下图:

主要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4月7日-4月17日,看基础、查底数。核查组成员在行业部门下发信息的基础上对所有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排。每个小组每天入户10户左右,精准完成附件4、附件5两份调查问卷,同时整理附件7、附件8,核查后将情况反馈至镇扶贫办。同时完成附件4、附件5《湘扶贫监测》APP的录入。镇扶贫办将核查组反馈资料分类、核对、汇总反馈至相关行业扶贫部门。
第二轮:4月18日-6月10日,补短板、抓整改。各行业扶贫部门针对镇扶贫办分类汇总情况再一次入户上门深挖排查,整理行业部门附件8反馈镇扶贫办,形成以各相关扶贫行业部门为主导,镇扶贫办配合的机制,对涉及问题进行逐一销号、逐一整改、逐一落实、逐一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伟
副组长:蔡勋国、朱胜(常务)、向俊英、涂天健、邓永新、蔡金鹏、马振军、陈传容、张国良
成员:各村办点干部、镇派驻村工作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扶贫办,负责“三回头”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坚持各村为主体,村总支部书记负责原则。
(二)强化推动落实。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强力举措推进。核查成员必须协调各村具体抓,抓具体,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补短工作。
(三)强化调度考核。镇扶贫办将把“三回头”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考核,镇督查办并将开展暗访督查、督查整改,确保“三回头”工作与年度脱贫对象同步达标。对工作流于形式,由于主观原因不落实,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会同纪委问责追究。
附件:1.北景港镇 村“回头看”整改成效统计表
2.北景港镇 村扶贫成效统计表
3.贫困村退出核实表
4.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
5.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
6.北景港镇“三回头”行动摸排对照清单
7.北景港镇 村贫困户受益明白卡
8.北景港镇“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问题清单
9.北景港镇“三回头”任务分解到村统计表
附件1
北景港镇 村“回头看”整改成效统计表
|
指标 |
类别 |
单位 |
“回头看”发现问题解决情况 |
|||||||||||||||||||||||
|
合计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边缘户 |
边缘户以外未建档立卡户 |
|||||||||||||||||||||||
|
未脱贫 |
已脱贫 |
小计 |
低保户 |
分散供养五保户 |
重残重病户 |
|||||||||||||||||||||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小 计 |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
|||
|
人均 纯收入 |
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收入低于4000元 |
户 |
||||||||||||||||||||||||
|
义务教育保 障 |
有失学辍学学生 |
人 |
||||||||||||||||||||||||
|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
人 |
|||||||||||||||||||||||||
|
基本医疗保 障 |
未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
人 |
||||||||||||||||||||||||
|
未落实县域内“一站式”结算人数 |
人 |
|||||||||||||||||||||||||
|
未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人数 |
人 |
|||||||||||||||||||||||||
|
住房安全保 障 |
住危房户数 |
户 |
||||||||||||||||||||||||
|
住房未鉴定户数 |
户 |
|||||||||||||||||||||||||
|
危房改造未完成户数 |
户 |
|||||||||||||||||||||||||
|
D级危房建新未拆旧户数 |
户 |
|||||||||||||||||||||||||
|
危房改造未验收户数 |
户 |
|||||||||||||||||||||||||
|
危房改造未达到验收入住标准(无厕所、无厨房、未通水、未通电)户数 |
户 |
|||||||||||||||||||||||||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到位户数 |
户 |
|||||||||||||||||||||||||
|
住房安全但存在隐患 |
户 |
|||||||||||||||||||||||||
|
其中:漏风漏雨 |
户 |
|||||||||||||||||||||||||
|
人畜共住 |
户 |
|||||||||||||||||||||||||
|
投亲靠友 |
户 |
|||||||||||||||||||||||||
|
其他 |
户 |
|||||||||||||||||||||||||
|
易地搬迁未入住户数 |
户 |
|||||||||||||||||||||||||
|
易地搬迁未拆旧户数 |
户 |
|||||||||||||||||||||||||
|
易地搬迁未享受产业、就业扶持户数 |
户 |
|||||||||||||||||||||||||
|
饮水安全保 障 |
安全饮水不达标人数 |
人 |
||||||||||||||||||||||||
|
就业扶贫 |
今年新增就业贫困人口数 |
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产业扶贫 |
今年新增产业到户个数 |
个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情况 |
||||||||||||||||||||||||||
填报人员(签字): 填报人员单位: 填报人员职务: 年 月
附件2
北景港镇 村扶贫成效统计表
|
代码 |
内 容 |
计量单位 |
选项/数值 |
|
|
一、基本情况 |
2019年(末) |
|||
|
1 |
乡(镇)个数 |
个 |
||
|
2 |
行政村(居)个数 |
个 |
||
|
2-1 |
有贫困人口的村(居) |
个 |
||
|
22 |
其中贫困村个数 |
个 |
||
|
3 |
2019底常住人口 |
人 |
||
|
4 |
户籍人口 |
人 |
||
|
4-1 |
其中:农村低保人口 |
人 |
||
|
4-2 |
有残疾人证人口 |
人 |
||
|
4-3 |
特困供养(五保)人口 |
人 |
||
|
4-4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口 |
人 |
||
|
4-5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口 |
人 |
||
|
4-6 |
孤儿人数 |
人 |
||
|
4-7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
人 |
||
|
4-8 |
临时救助人数 |
人 |
||
|
5 |
建档立卡人口数(不含稳定脱贫) |
人 |
||
|
5-1 |
脱贫人口数 |
人 |
||
|
5-2 |
贫困发生率 |
% |
||
|
5-3 |
农村低保人口 |
人 |
||
|
5-4 |
有残疾人证人口 |
人 |
||
|
5-5 |
特困供养(五保)人口 |
人 |
||
|
5-6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口 |
人 |
||
|
5-7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口 |
人 |
||
|
5-8 |
孤儿人数 |
人 |
||
|
5-9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
人 |
||
|
5-10 |
临时救助人数 |
人 |
||
|
6 |
农业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
|
7 |
农业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
|
8 |
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 |
% |
||
|
二、资金投入情况 |
2014年以来 |
|||
|
9 |
扶贫投入(合计) |
万元 |
||
|
9-1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万元 |
||
|
9-2 |
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1除外) |
万元 |
||
|
9-3 |
用于扶贫的社会事业方面财政资金(教育、就业、医保等) |
万元 |
||
|
9-4 |
地方债券资金 |
万元 |
||
|
9-5 |
东西协作(携手奔小康)帮扶资金 |
万元 |
||
|
9-6 |
社会扶贫资金(捐赠) |
万元 |
||
|
9-7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
9-8 |
其它资金(定点扶贫、驻村帮扶等) |
万元 |
||
|
三、脱贫成效情况(所有涉及到户、人指标都特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2014年以来 |
|||
|
10 |
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人数 |
人 |
||
|
11 |
义务教育阶段三帮一劝返人数 |
人 |
||
|
12 |
教育扶贫资助人数 |
人 |
||
|
12-1 |
享受雨露计划人数 |
人 |
||
|
12-2 |
致富带头人培训人数 |
人 |
||
|
13 |
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数 |
个 |
||
|
14 |
新建、改建行政村卫生室数 |
个 |
||
|
15 |
享受大病保险报销人数 |
人 |
||
|
16 |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人数 |
人 |
||
|
17 |
住房鉴定户数(时点数) |
户 |
||
|
17-1 |
其中C、D级危房户数 |
户 |
||
|
17-2 |
完成C级危房改造户数 |
户 |
||
|
17-3 |
完成D级危房改造户数 |
户 |
||
|
17-3-1 |
D级危房建新拆旧户数 |
户 |
||
|
18 |
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户数 |
户 |
||
|
18-1 |
人数 |
人 |
||
|
18-2 |
享受后续产业、就业户数 |
户 |
||
|
18-3 |
完成拆旧户数 |
户 |
||
|
18-4 |
完成复垦户数 |
户 |
||
|
19 |
实现安全饮水人数 |
人 |
||
|
19-1 |
新建自来水项目,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人数 |
人 |
||
|
20 |
2013年底未通畅建制村数 |
个 |
||
|
20-1 |
建制村实现通畅村数 |
个 |
||
|
20-2 |
公里数 |
公里 |
||
|
21 |
全县25户100人以上通水泥(沥青)路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
21-1 |
公里数 |
公里 |
||
|
22 |
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村数 |
个 |
||
|
22-1 |
光伏扶贫电站装机量 |
千瓦 |
||
|
22-2 |
受益户数 |
户 |
||
|
23 |
新建、改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个数 |
个 |
||
|
23-1 |
新建、改建面积 |
平方米 |
||
|
24 |
小额信贷帮扶户数 |
户 |
||
|
24-1 |
发放贷款金额 |
万元 |
||
|
24-2 |
贴息金额 |
万元 |
||
|
25 |
保险扶贫覆盖人数 |
人 |
||
|
25 |
保险补贴金额 |
万元 |
||
|
26 |
转移就业帮扶人数 |
人 |
||
|
26-1 |
其中:安排公益性岗位人数 |
人 |
||
|
26-1-1 |
其中:生态护林员人数 |
人 |
||
|
27 |
享受就业交通补贴人数 |
人 |
||
|
28 |
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数 |
人 |
||
|
29 |
产业项目帮扶人数 |
人 |
||
|
30 |
乡村旅游扶贫帮扶人数 |
人 |
||
|
31 |
电商扶贫帮扶人数 |
人 |
||
|
填报人员(签字): 填报人员单位: 年 月 日 |
||||
附件3
贫困村退出核实表
县(市、区): 乡镇: 村:
|
序号 |
指 标 |
计量单位 |
核实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
|
1 |
退出年份(按四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
年 |
|
|
2 |
总户数 |
户 |
|
|
3 |
总人数 |
人 |
|
|
4 |
当前建档立卡户数 |
户 |
|
|
5 |
当前建档立卡人数 |
人 |
|
|
6 |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
|
7 |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
|
8 |
当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
户 |
|
|
9 |
当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
人 |
|
|
10 |
当前特困供养(五保)人数 |
人 |
|
|
11 |
当前持有残疾人证的人数 |
人 |
|
|
12 |
当前孤儿人数 |
人 |
|
|
13 |
当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
人 |
|
|
二、基本公共服务 |
|||
|
14 |
是否有卫生室 ①是②否 |
—— |
|
|
15 |
是否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①是(包括派驻和巡诊)②否 |
—— |
|
|
16 |
是否供水入户(供水管道到住房周边视同入户)①全部②部分③否 |
—— |
|
|
17 |
是否集中供水 ①全部②部分③否 |
—— |
|
|
18 |
本村自然村个数(自然村指村民小组,下同) |
个 |
|
|
18-l |
其中: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
18-2 |
通动力电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
18-3 |
通信信号覆盖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
18-4 |
通宽带互联网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
18-5 |
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的自然村个数 |
个 |
|
|
19 |
本村所在乡镇拥有寄宿制学校个数 |
个 |
|
|
三、经济及扶贫参与 |
|||
|
20 |
本村集体经济2019年净收入 |
万元 |
|
|
21 |
本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 |
个 |
|
|
22 |
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建档立卡户数 |
户 |
|
|
23 |
本村扶贫车间个数【填0跳至25】 |
个 |
|
|
24 |
本村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数 |
人 |
|
|
24- l |
其中:参加扶贫车间的建档立卡人数 |
人 |
|
|
25 |
本村参加公益岗位人数 |
人 |
|
|
26 |
本村是否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①是②否 |
—— |
|
|
四、产业扶贫基地建设情况 |
|||
|
27- l |
①种植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
27-2 |
②养殖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
27-3 |
③农产品加工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
27- 4 |
④特色手工业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
27- 5 |
⑤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
27- 6 |
⑥其他扶贫基地数量 |
个 |
|
|
28 |
2016年以来资产收益扶贫受益户数 |
户 |
|
|
29 |
参加农业保险户数 |
户 |
|
|
五、2016年以来享受以下帮扶措施的户数 |
|||
|
30-l |
①厕所改造 |
户 |
|
|
30-2 |
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
户 |
|
|
30-3 |
③入户路建设 |
户 |
|
|
30-4 |
④危房改造【填0跳至30_5】 |
户 |
|
|
30-4-1 |
其中:维修加固户数 |
户 |
|
|
30-4-2 |
拆除重建户数 |
户 |
|
|
30-5 |
⑤易地扶贫搬迁【填0跳至31】 |
户 |
|
|
30-5-1 |
其中:集中安置户数 |
户 |
|
|
30-5-2 |
分散安置户数 |
户 |
|
|
30-5-3 |
其屮:就近安置在中心村户数 |
户 |
|
|
30-5-4 |
安置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户数 |
户 |
|
|
六、驻村帮扶 |
|||
|
31 |
本村是否有驻村扶贫工作队①是②否【填②结束问卷调查】 |
—— |
|
|
32 |
2013年以来累计派驻该村的扶贫工作队批次 |
次 |
|
|
33 |
2013年以来累计派驻该村的扶贫工作队人数 |
人 |
|
|
34 |
当前扶贫工作队总人数 |
人 |
|
|
35 |
现任扶贫工作队长来自①中央②省级③市级④县级⑤乡镇⑥其他 |
—— |
|
|
复核人员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脱贫年度:
1.本户2020年度总收入 元,人均纯收入 元(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1-1.工资性收入 元;生产经营性收入 元;
1-2.财产性收入 元(资产收益扶贫分红、其他财产性收入);
1-3.转移性收入 元(计划生育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其他转移性收入);
1-4.生产经营性支出 元。
2.平常是否吃的饱(米、面、粮油是否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①是,②否。
3.一年四季是否都有应季的衣物 ①是,②否。
4.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5”)
4-1.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是否在校 (送教上门视同在校)①是,②否;在 学校(地区+学校名)
4-2.如不在校,原因是 (①身体原因;②延缓入学或已初中毕业;③不想上学;④负担不起)。
5.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 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6”)
5-1.如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原因是 (①处于特殊状态(服刑、参军、失联、死亡、大专及本科以上在校生、外省参保等);②新识别建档立卡人口、新生儿等正在办理参保手续;③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④其他)。
6.现住房的鉴定结果 (①安全(A级或B级);②不安全(C级或D级);③未鉴定过)
6-1.住房安全但存在某些隐患 (①漏风漏雨;②人畜共住;③投亲靠友;④其他)(选填)。
7.是否易地扶贫搬迁户 ①是, 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8”)
7-1.是否搬迁入住 ①是;②否。如参与了搬迁,是否享受了后续帮扶政策 ①是;②否,是否拆除旧房屋 ①是,②否;是否复垦 ①是,②否。
8.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 (①C级危房维修加固;②D级危房拆除重建;③否)。(如填“③”直接跳转至“9”;如填“①”直接跳转至“8-2”)
8-1.D级危房建新是否拆旧 ①是,②否。
8-2.危房改造是否完成验收 ①是,②否;
8-3.是否达到验收入住标准 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8-5”)
8-4.如未达到入住标准,原因为 (①无厨房;②无厕所;③未通水;④未通电;⑤其他)
8-5.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到位 ①是,②否。
9.饮用水源状况 (①自来水;②井水;③山泉水;④其他)。(如填“①”直接跳转至“10”)
9-1.过去一年是否缺水 (①不缺;②缺水36天以上)。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①是;②否。非自来水取水是否方便 (①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②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10.建档立卡以来,是否有在校生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1”)(备注:如“4”题填写有在校生,此处为否,不允许通过审核,进行提交)。
10-1.享受过哪些“两免一补”外的教育扶贫政策 (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⑤国家助学金;⑥困难幼儿补助;⑦雨露计划;⑧特困生补助)。
11.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健康扶贫政策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2”)(备注:此处选择为“②否”,应警告提示,但允许通过审核,进行提交)。
11-1.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健康扶贫政策 (①参保缴费补贴;②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85%;③县域外履行转诊手续后住院报销比例80%;④先诊疗后付费;⑤一站式结算服务; ⑥享受一次上门免费健康体检服务;⑦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2.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就业扶贫政策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2-2”)
12-1.建档立卡以来,享受过哪些就业扶贫政策 (①参加职业技能培训;②就读技工学校;③获得就业信息服务;④在公益岗位工作过;⑤在扶贫车间工作过;⑥交通补贴)。
12-2.是否有在外就业务工人员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3”)
12-3.就业务工地址 。(①县内;②省内县外;③省外)。
13.是否残疾人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4”)
13-1.是否办理残疾证 ①是,②否。享受过哪些残疾人帮扶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③其他残疾人补贴;④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⑤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⑦残疾人子女补助)。
14.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4-2”)
14-1.目前是否还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①是,②否。
14-2.建档立卡以来是否享受特困供养(五保) ①是,②否。
14-3.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5”)
14-4.目前是否领取养老金 ①是,②否。
15.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借过扶贫小额信贷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16”)
15-1.贷款了 元,享受了贴息 元。
16.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与过生态扶贫[包括退耕还林(草)、护林(草)员、生态合作社等] ①是,②否。
17. 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与过资产收益扶贫 ①是,②否。
18.建档立卡以来,是否有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①是,②否。
19.建档立卡以来,是否参加过产业扶贫项目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20”)
19-1.建档立卡以来,参加的产业扶贫项目 。(①种植业;②养殖业;③加工业;④其他特色产业;⑤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⑥光伏;⑦其他产业)。
20.建档立卡以来,总体生产生活状况变化 (①明显改善;②有所改善;③没有改善;④变差)。
被访者签名: (其他方式接受调查由复核人员代签,并进行备注说明)
复核人员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户属性: (①边缘户、②低保户、③分散供养五保户、④重残户、⑤重病户)
1.本户2020年度家庭总收入 元(预测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其中:特困供养金 元,其他收入 元。
2.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3”)
2-1.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儿童、少年是否在校 (送教上门视同在校)①是,②否。(如填“①”直接跳转至“3”)
2-2.如不在校,原因是 (①身体原因;②延缓入学或已初中毕业;③不想上学;④负担不起)。
3.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 ①是,②否。
3-1.是否有慢性病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3-3”)
3-2.如有慢性病,2019年看病吃药自己花费 元。
3-3.2019年是否住院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4”)
3-4.如有住院,共花费 元,2019年住院治疗自己花费 元。
4.现住房的鉴定结果 [①安全(A级或B级;)②不安全(C级或D级);③未鉴定过]。
4-1.住房安全但存在某些隐患 (①漏风漏雨;②人畜共住;③投亲靠友;④其他)。
5.饮用水源状况 (①自来水;②井水;③山泉水;④其他)。(如填“①”直接跳转至“6”)
5-1.过去一年是否缺水 (①不缺;②缺水36天以上)。饮用水是否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用无不良反应 ①是;②否。非自来水取水是否方便 (①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内或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内;②单次取水时间20分钟以上且取水水平距离800米以外)。
6.是否有产业项目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7”)
6-1.具体参加的产业项目 。(①种植业;②养殖业;③加工业;④其他特色产业;⑤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⑥光伏;⑦其他产业)。
6-2.产业项目是否有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
①是,②否。
7.是否有在外就业务工人员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跳转至“8”)
7-1.就业务工地址 。(①县内;②省内县外;③省外)。
8.是否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 ①是,②否。(如填“②”直接结束问卷)
8-1.是否办理残疾证 ①是,②否。
8-2.享受过哪些残疾人保障政策 。(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③其他残疾人补贴;④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⑤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⑥残疾人子女补助)。
被访者签名:
复核人员所在单位: 复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北景港镇“三回头”行动摸排对照清单
|
序号 |
责任类别 |
摸排内容 |
牵头行业扶贫部门 |
|
1 |
村支两委主体责任 |
1、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论述;2、村总支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3、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讨部署脱贫攻坚工作 |
镇扶贫办 |
|
2 |
危房改造 |
1、“四类人员”住房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报告、公示牌、其他三类及边缘户鉴定表;2、补助资金拨付;3、三级公示;4、因地制宜采取原址重建或加固;5、质量排查 |
镇林建环站 |
|
3 |
易地搬迁 |
1、搬迁对象已实际搬迁入住;2、后续帮扶措施全覆盖;3、拆旧复垦到位; |
镇扶贫办 |
|
4 |
教育扶贫 |
1、适龄子女义务阶段就学;2、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补助;3、雨露计划; |
北景港镇中学、镇扶贫办 |
|
5 |
健康扶贫 |
1、“四类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位;2、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3、高、糖、精、结签约服务;4、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
镇卫生院 |
|
6 |
饮水安全保障 |
水质、用水量、取水距离、供水 |
镇水利管理服务站 |
|
7 |
产业扶贫 |
1、产业项目实施(分红、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维权机制及产业项目效益);2、因户实施产业扶持类型(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直接帮扶、股份合作);3、协议、明白卡、收据、技术培训资料;4、帮扶方式与实际情况相符; |
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牵头单位 |
|
8 |
就业扶贫 |
1、培训对象、培训项目、培训方式;2、贫困劳动力信息管理、劳务输出供需对接;3、交通补贴 |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 |
|
10 |
金融扶贫 |
1、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落实;2、小额信贷贷款用途不合规;3、小额信贷逾期;4、有意愿贷款贫困户未获贷 |
镇农商行、镇财政所 |
|
11 |
综合保障扶贫 |
1、符合条件贫困化最低生活保障;2、符合条件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4、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未纳入救助供养范围;5、贫困话题残疾人扶持措施 |
镇民政办 |
|
12 |
识别退出动态调整 |
1、贫困户基本信息;2、新增、脱贫程序;3、群众满意度 |
镇扶贫办 |
|
13 |
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 |
1、资金投入不足;2、“趴账”与拨付进度;3、资金公示公告;4、扶贫补贴; |
镇财政所 |
|
14 |
干部作风 |
1、按时到岗;2、资料整理清晰归档;3、担当与作为 |
镇纪委 |
|
15 |
档案资料 |
1、一户一档与扶贫手册标准规范;2、项目入库、大档湖、户帮户亲帮亲等程序资料;3、村级“七个一批”分类台账 |
镇扶贫办 |
附件7
|
北景港镇 村贫困户受益明细卡 |
||||||
|
贫困户姓名及属性 |
人数 |
建档立卡年度/脱贫年度 |
||||
|
主要致贫原因 |
主要帮扶措施 |
第一书记 |
||||
|
姓名 |
||||||
|
联系方式 |
||||||
|
帮扶责任人 |
姓名(单位) |
联系电话 |
耕地面积 |
住房类型 |
备注 |
|
|
村总支书记 |
水面面积 |
住房面积 |
||||
|
村扶贫专干 |
||||||
|
年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受益类别 |
受益内容 |
受益明细及金额(元) |
||||
|
惠农受益 |
粮食直补(地力补贴) |
|||||
|
养老金 |
||||||
|
政府代缴新农保 |
||||||
|
救助受益 |
低保补助/残疾补助 |
|||||
|
政府抚恤金/政府或机构救助物资 |
||||||
|
医疗保障受益 |
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
|
政府代购医疗商业险 |
||||||
|
集中救治 |
||||||
|
医疗救助(医疗报销) |
||||||
|
产业帮扶受益 |
产业扶贫(后扶) |
|||||
|
光伏扶贫受益 |
光伏扶贫 |
|||||
|
金融扶贫受益 |
小额信贷 |
|||||
|
教育保障受益 |
教育扶贫 |
|||||
|
就业扶贫受益 |
就业培训及就业补助 |
|||||
|
安居保障受益 |
危房改造/易地搬迁 |
|||||
|
资产性受益 |
土地流转租金 |
|||||
|
饮水安全受益 |
免费安装自来水 |
|||||
|
其他受益 |
赡养费 |
|||||
|
慰问金、慰问物资、老党员补助、其他捐赠 |
||||||
附件8
北景港镇“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问题责任清单
|
序号 |
问题责任类别 |
具体问题及案例 |
所在村 |
所在户 |
注:所在户后标注(1建档立卡贫困户、2边缘户、3重残重病、4分散供养五保、5低保);1与2为单选项;3、4、5可为多选项。
附件9
|
北景港镇“三回头”任务分解到村统计表 |
||||||||||||
|
村场 |
人员部署 |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 |
边缘户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
|
社会保障 |
重病户(人) |
户 |
人 |
|||||||||
|
牵头 领导 |
核查 人员 |
分散供养五保(人) |
低保 |
重残(人) |
||||||||
|
户 |
人 |
户 |
人 |
|||||||||
|
沙金 |
万 伟 |
文作友 曾 鑫 |
30 |
43 |
77 |
31 |
9 |
0 |
0 |
33 |
93 |
|
|
南顶 |
邓永新 |
陈振华 殷鲜明 |
32 |
21 |
37 |
20 |
1 |
1 |
2 |
42 |
102 |
|
|
景港 |
向俊英 |
肖和平 陈 艺 |
43 |
31 |
47 |
34 |
5 |
1 |
5 |
67 |
174 |
|
|
怡云 |
马振军 |
周建志 徐春娥田 平 |
21 |
21 |
35 |
23 |
1 |
2 |
8 |
52 |
130 |
|
|
协和 |
蔡勋国 |
何 柳 朱赐午 唐 兵 |
24 |
35 |
61 |
38 |
3 |
2 |
8 |
42 |
124 |
|
|
联华 |
朱 胜 |
刘新华 梁电波 吴文辉 |
28 |
9 |
21 |
17 |
2 |
0 |
0 |
42 |
107 |
|
|
联盟 |
涂天健 |
陈志刚 毛莹莹 |
28 |
27 |
42 |
41 |
7 |
0 |
0 |
44 |
127 |
|
|
鲤鱼鳃 |
蔡勋国 |
刘志鹏 蔡新海 |
26 |
20 |
31 |
17 |
9 |
1 |
2 |
70 |
261 |
|
|
建丰 |
张国良 |
舒立山 李志军 |
28 |
34 |
57 |
24 |
1 |
1 |
3 |
53 |
155 |
|
|
九斤麻 |
陈传容 |
李建亮 李孝红 |
37 |
31 |
47 |
25 |
6 |
0 |
0 |
37 |
88 |
|
|
小港 |
蔡金鹏 |
任 佶 陈子龙 袁锦锋 |
28 |
21 |
36 |
20 |
5 |
1 |
4 |
29 |
73 |
|
|
居委会 |
邓永新 |
王 萍陈 霞 |
2 |
6 |
8 |
31 |
1 |
0 |
0 |
0 |
0 |
|
|
合计: |
327 |
299 |
499 |
321 |
50 |
9 |
32 |
511 |
1434 |
|||
北景港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
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根据“分类帮扶、精准施策、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分类帮扶、精准施策,确保未脱贫人口全部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因病因灾因学致贫。
二、分类标准
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将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分为红卡、黄卡、绿卡、蓝卡四类进行监测、帮扶。
(一)红卡户。即所有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对象,侧重在残疾保障、兜底保障、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对象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二)黄卡户。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根据精准扶贫手册2019年度收入测算),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主要帮扶措施是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残疾保障、兜底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绿卡户。即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帮扶措施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四)蓝卡户。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病因灾因学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的特殊困难户。主要措施是实施经常性贫困监测,对临时有困难的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致贫风险。
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家庭劳动力少或劳动力弱,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或家庭成员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超过家庭总收入较多的农户,在评定黄卡户、蓝卡户应优先考虑。存在有消费型汽车,房屋装修豪华或有商品房,60岁以下非残非重病的单人户,以及父母单独立户有成年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不得评定为黄卡、蓝卡户。
三、认定程序
(一)初核申报。以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通过上户核查、核算收入等,严格对照分类标准初步核实后,报支村委。
(二)民主评议。由支村委召开党员、组长、贫困户代表、群众代表对初核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公示7天后,确定村级分类名单,报镇扶贫办。
(三)乡镇复核。由乡镇扶贫办组织熟悉业务的干部联合村级扶贫专干、驻村队长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经公示无异议后并报县扶贫办。
(四)县级抽查。由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照乡镇上报的分类名单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反馈到乡镇、村。
(五)公开公示。乡、村两级将县扶贫办抽查核定后的分类管理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扶贫办。
四、帮扶措施
(一)公益岗位优先聘用。生态护林员、生态环保员、护路员优先在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红卡户和黄卡户中选聘。由乡镇、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脱贫致富。
(二)扶贫产业优先覆盖。通过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其它产业项目,对红卡、黄卡户实现产业分红全覆盖,提高红卡户产业分红比例,黄卡户产业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8%,红卡户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10%。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度的分红对象、村集体经济等其它收益分红,必须予以优先覆盖红卡、黄卡对象。大力发展稻虾、油茶、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项目,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覆盖红卡、黄卡对象。产业扶贫相关协议、合同期未满的按原有合同履行。
(三)庭院经济优先支持。采取到户奖补的方式,扶持建档立卡的红卡户、黄卡户发展庭院经济增收。由各村(社区)负责逐户摸清红卡户、黄卡户的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对发展家禽、家畜、水产等养殖业,以及蔬菜、油菜、茶叶、油茶等经济作物的,经乡镇验收后,给予一定额度的到户奖补支持。由乡镇、驻村单位给予资金、种苗、技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四)扶贫产品优先推销。鼓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以购代捐,结对帮扶干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红卡、黄卡、绿卡对象家庭剩余农产品,确保剩余农产品转变成现金收入。
(五)培训就业优先实施。对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实现应培尽培,并对接推荐就业岗位,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提高黄卡户、绿卡户、蓝卡户在扶贫车间的就业比重,促进“家门口”就业增收。
(六)兜底保障优先落实。对符合纳入低保或符合提标扩面条件的,实现应兜尽兜,应纳尽纳,应提尽提。对重度残疾户要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充分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对大病、受灾、教育负担重等红卡户、黄卡户、蓝卡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非贫困户的低保户原则上从蓝卡户中认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蓝卡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镇扶贫办参与统筹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实施的全过程。
(七)基本医疗优先保障。严格按照现有的医保政策,逐户排查,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实现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八)社会扶贫优先对接。深入推进“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积极倡导社会爱心人士优先对接红卡户、黄卡户,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重点对红卡户、黄卡户进行帮扶,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对有家庭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蓝卡户进行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对巩固脱贫成效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保障
(一)做好结对联络。由结对帮扶干部负责,已脱贫户每年上户次数不得少于4次,未脱贫户每年上户次数不得少于8次。对红卡户结对帮扶干部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每月不少于2次,对日常生活有困难的红卡户要明确1名“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主体帮扶责任人;对黄卡户、绿卡户结对帮扶干部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每月不少于1次;对蓝卡户由镇扶贫办负责,村级扶贫专干配合,做好辖区内的联络监测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等,及时掌握风险。针对红卡、黄卡、绿卡、蓝卡户家庭实际情况,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户一策”。
(二)加强监测管理。由县扶贫办牵头建立贫困预警监测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比对、问题线索等,及时发现已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的风险,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重点监测产业、就业、就医、就学、受灾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风险情况。
(三)坚持动态管理。在对红卡、黄卡、绿卡、蓝卡农户每月实施监测的基础上,红卡贫困户每半年进行复核一次,黄卡、绿卡、蓝卡农户每季度复核一次,通过村级申报、乡镇核查、县(市、区)扶贫办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红卡、黄卡、绿卡、蓝卡的类别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动态调整一次。
(四)做好数据共享。由县扶贫办负责建立全县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数据库,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共享至相关行业部门,以便于政策的精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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