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8-1456480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19
  • 公开日期:2018-11-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开展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8-11-19 12:24
浏览量:1 | | | |

景政办发〔2018〕27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我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87号)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函〔2018〕81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信息采集的主要目标是:彻底摸清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二、信息采集的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1、退役军官、退役士兵、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2、烈士遗属(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现役军人家属。

3、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信息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务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况(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四、信息采集的方式

全镇设立一个信息采集点(地点:北景港镇民政办),以“退役军人之家”为平台,按户籍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本单位的纸质档案采集,有单位的在职、退休的退伍军人对象由本单位通知到户口所在地进行采集。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11月20日之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8年12月20日之前)

1、填报信息采集登记表(2018年12月3日之前)。各村(社区)通知对象填报信息采集登记表,我镇所涉人员仅包括四类人员登记。即①湖南省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信息采集表;②湖南省复员军人信息采集表;③湖南省退役士兵信息采集登记表;④湖南省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家属信息采集登记表。信息采集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本人户籍页)、退伍(转业、复员)证、残疾军人证、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证明书、立功受奖证件(三等功以上)和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在信息采集表后,由村(社区)负责与原件核对一致。所有在家的对象或在外近段时间方便回家的对象都必须由本人完成纸质档案的信息采集。确实不方便回家的对象也要尽量由其家人提供信息并填写信息采集登记表连同有关附件,交村(社区)呈报镇民政办,或由本人填写信息采集登记表连同有关附件,通过快递邮寄北景港镇民政办,在进行第二阶段设备采集电子信息时再通知对象本人带齐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到设备采集点采集电子信息,并同时完善纸质信息采集表和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完善纸质档案。

2、设备采集录入电子信息数据库(12月20日之前)。采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镇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通知各村(社区),由各单位通知对象本人持所需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到镇信息采集点进行适时采集,同时核对并完善信息采集登记表和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2019年4月20日之前)

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协助配合县信息采集成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蔡勋国任组长,邓永新任副组长,武装部、民政办、综治办、信访办、财政所、人社站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办主任任佶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镇政府统筹负责,各有关部门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办公地点设镇民政办。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2、迅速动员部署。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严格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3、认真组织培训。镇民政办牵头组织,集中对各村(社区)信息员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业务培训,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

4、严格时间节点。各单位要紧扣两项工作的关健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明晰工作路线图,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5、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作,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特别是在对象甄别、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建档立卡、信息核查、资料报送等方面要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