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8-144289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5
  • 公开日期:2018-10-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征收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缴经费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8-10-25 15:01
浏览量:1 | | | |

 

 

 

 

 

 

景政发〔2018〕5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缴经费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根据《华容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精神,镇党委、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到了镇、村两级的一项长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参保农户征收2019年度个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个缴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蔡勋国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邓永新、人大副主席张国良任副组长,李建亮、任佶、刘新华、鲁力、余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人社站,由刘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主要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村场干部包组、包户”的征收责任制。各办点干部、村场总支书记是村场个缴经费征收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场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场要相应地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会计具体负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目标要求

1、缴费标准:根据华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要求,按人平220元/人的标准征收。

2、征收时间:确保在11月30日前足额征收到位。

3、目标要求:根据整户参与的原则,按农村在册人口(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征收。(具体任务见附表)各村(居)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参保农户花名册报镇人社站。登记造册工作必须做到有钱就有人、有人就有户、有户就有册,钱、人、户、册4个环节不可缺一。对错报、漏报、瞒报城乡居民参保人数,造成参保患者不能领取住院补助的,其损失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村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新调整的政策作为重点认真进行宣传。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原则,讲深讲透。将“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进一步调高补助标准,特别是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水平”等多项新补助政策宣传至每家每户。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优越意识,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观念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深入人心,实现“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在全镇上下形成城乡居民自觉参与,积极主动缴纳个缴经费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兑现

为确保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按时征收到

位,保障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征收工作纳入村场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合作医疗   个缴经费   通知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北景港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单 位

任务金额(元)

人  数

备  注

合    计

8188400

37220

 

沙金总支

710600

3230

 

南顶总支

605000

2750

 

景港总支

869000

3950

 

协和总支

774400

3520

 

怡云总支

638000

2900

 

联华总支

624800

2840

 

联盟总支

814000

3700

 

九斤麻总支

602800

2740

 

建丰总支

748000

3400

 

小港总支

686400

3120

 

鲤鱼鳃总支

675400

3070

 

居委会

440000

2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