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7-120388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30
  • 公开日期:2017-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7-06-30 00:00
浏览量:1 | | | |

 

 
  {C} {C}

 

 

 

 

 

 

 

 

 

景发〔20178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620        

 

 

 

 

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在全镇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安排时间

全镇各党(总)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所辖党(总)支部统一开展党员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原则上确定每月28日为全镇“党支部主题党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对本地本行业系统的“党支部主题党日”作出统一安排。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明确参与对象

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全镇所有党员,党员一般应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总)支部开展的党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基层党委同意可以不参加或以其他合适方式参加。流动党员从实际出发,在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参加。根据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有关活动。

三、把握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题党日”一般应与“三会一课”、远程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组织学习讨论。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发言、现场参观、先进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和部署要求,宣讲党史国史、时政要情和党的创新理论,切实加强党员理论武装,增强党性观念。相关资料文本由镇党委统一提供。

开展党性分析。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民主议事决策。听取党员对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及本单位有关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意见建议。研究决策党(总)支部年度工作、中心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村(社区)要按照“三议三公开”要求,及时通报公开党务、政务和财务情况,就重要事项按程序组织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机关事业单位要围绕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组织党员开展交流讨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围绕服务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言献策。

服务党员群众。结合行业特点和党员实际,围绕落实中心任务和群众需求,采取志愿服务、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到社区报到组团式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政策宣讲、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信访化解、环境保护、医疗健康、技术推广等特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在主题党日按规定交纳党费。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总)支部要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数额。党费收缴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至少每半年1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丰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工作,建立健全报备、督查、通报、考核等基本制度。镇党委需制定年度计划,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党(总)支部。镇党委负责抓好本地“党支部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党支部要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抓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

注重分类实施。要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分类确定主题党日时间、内容和形式,由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部,可以分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组织,可采取轮流值班、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因岗制宜,按照小型、分散、业余原则开展党员活动。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群、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可以适当简化内容和形式。

突出实际效果。坚持“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教育性和实效性,围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强化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活动。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统一开展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党员参与率,激发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提高群众的认可度。要精心设计安排内容,不能片面以义务劳动、工作布置等代替主题党日,严禁以主题党日为由组织党员外出旅游、发放误工补贴和纪念品、公款吃喝等,切实防止主题党日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严格考评考核。实行主题党日活动纪实管理签到制,党(总)支部或党小组安排专人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镇党委把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党组织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并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从严问责。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总结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的经验做法,推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深化,形成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