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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2-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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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2〕 20 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北景港镇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稳步推进今年参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积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已参保人员续保率达100%,未参保人员和新增参保人员参保率在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2012年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君同志任组长,王东同志任副组长,人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便民服务中心,由刘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力、符绍军、刘丽荣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实行党政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制,各村场要成立专门机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会计为具体责任人,会计为村(场)协办员,做好业务经办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7日至5月21日)

召开全镇参保工作大会,部署工作,落实职责。各村场迅速召开广播会、户主会,张贴宣传标语,宣传今年养老保险政策精神,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参保。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2日至6月30日)

1、异动信息采集。各村场、居委会要在5月31日前将在本单位参保人员异动情况(新增和减少情况)调查清楚,全面客观填好表格,并上报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参加费用征缴。从今年起,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100-1000、1500、2000、2500、3000元共14个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和家庭多缴费、多积累。各村场、居委会要在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费用征缴后,及时上交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新华(联系方式:13974083356)。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

镇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宣传动员、异动信息采集、参保缴费等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并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其结果将纳入村场目标管理考核。

五、相关要求

1、各村场、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日清日结制度,及时将征缴的社会保险费交镇领导小组后,统一上缴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确保基金安全。

2、各村场、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不得放宽或提高标准,要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

3、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协办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截留、挪用、贪污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12年新农保各村场征缴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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