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3-1140270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7-09
  • 公开日期:2013-07-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3年机关干部考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3-07-09 00:00
浏览量:1 | | | |

 

 

 

 

 

 

景办发〔20136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3年机关干部

考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线、办、室:

  《北景港镇2013年机关干部考勤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415

 

主题词:干部考勤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3415日印发

                                     (共印40份)

北景港镇2013年机关干部考勤

     

 

    为了严格落实省委“八条禁令”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扎实推行“五联三考一提升”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规范干部作风,提升干部队伍效能,实现公平、公正、科学量化考核。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适用范围

北景港镇全体机关、站所工作人员

二、 考勤办法

考勤采用打卡签到和考勤检查组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考勤情况由镇组织办每周通报,每月汇总。严格执行以下六项制度:

1、考勤签到制。凡要求考勤的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夏令时早上830、冬令时早上900前到机关打卡签到上班,下午530下班,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勤一天罚款50元。凡因工作需要上县办事或到村(场)处理公务不能按时到机关签到登记的,负责人报书记批准,一般干部报镇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登记。

2、例会学习制。每周一例会召开机关干部会(特殊情况除外),开展集中学习,同时总结部署当前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一月一次。

3、住宿登记制。每天安排两名党政负责人带机关、站所干部轮流值班。机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住宿,并实行严格的奖罚兑现制度,凡住宿者必须坚守岗位,凡未按规定住宿的,每晚罚款50元。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需经带班负责人批准,带班负责人在住宿考勤表上签字把关,每周例会公布住宿、考勤情况,但因私事请假每两个月不能超过一次,每超过一次视为缺席一次。

4、请假审批制。党政负责人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报书记批准。一般干部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报镇长批准,但全镇重要活动需请假或平时连续请假在三天以上的,需报书记批准。未请假或超假视为缺勤,病假凭医院证明批假。

5、办点驻村制。严格包村责任追究,包村场干部没有履行“一岗双责”,所包村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安全生产被否决、村务、党务公开验收不合格,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启动问责程序。包村干部必须坚持进村入户大走访,每月下村不少于15天,其中到所包村进村入户不少于10天。

6、公开承诺制。班子成员在发展上要进一步破解难题、在民生上要办的实事,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将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等向社会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处罚措施

1、对缺勤的处罚:缺勤按每天50元在工资中扣发;一月累计缺勤三天者,除扣发工资外,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2、对迟到早退的处罚: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视缺勤一天计;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四、 监督检查

镇机关成立考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陈明同志任组长;韩君,王东、唐忠爱、周循清、陈霞、邓永新、毛映双、程学峰同志任副组长,陈振华、陈宇峰、晏清、涂思洁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纪检办,由周循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机关、站所、各服务窗口作风和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