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3-1140255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6-03
- 公开日期:2013-06-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13〕2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村场班子考察的通知
各村场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村场班子建设,督促各村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全镇30个村场(含居委会)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考察。
一、考察时间
2013年元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机构
由村场目标管理考核组一并考察。
三、考察内容
这次考察的重点是村场班子和村场干部的思想、工作表现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班子勤政实干情况;班子廉政建设情况;班子团结协作情况;关键时期及重大事件中的表现情况;班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四、考察方法
1、考察预告。各考察组提前1天通知被考察村场,被考察村场接到通知后,必须就考察事宜通知参与的有关对象。
2、进行述职。由支部书记代表支村两委向与会人员进行集体述职。
3、民主测评。即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工作胜任程度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全体村(场)组干部、党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群众代表。
4、个别座谈。个别座谈时,考察组要集体参加。座谈对象主要是:全体村(场)组干部、党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群众代表。大村(场)座谈人数必须在30人以上,小村(场)座谈人数必须在20人以上。
5、专项调查。对班子或班子成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要作专项调查,一时无法调查清楚的重大问题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实地察看。对班子成员主要工作业绩进行实地察看,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
五、考察结果的运用
1、考察结果作为2012年度支村两委班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班子成员将视其具体情况,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责令引咎辞职直至免职。
(1)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数达不到60%或者不称职票数达到了30%;(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3)对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应承担主要责任者,或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责任人;(4)属于“一票否决”的工作(惠农减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正职和分管该项工作的副职,措施不力应负领导责任的;(5)出现群众矛盾激化和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处置不力应负领导责任的;(6)因健康原因,连续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工作的;(7)个人品德败坏,思想情绪极不稳定的;(8)以个人目的闹派别,泄私愤,不为民办实事甚至搞打击报复的。
3、考察结束后,被考察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措施,搞好整改。
六、相关要求
1、考察组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现场考察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民主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2、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及时汇总考察情况,并形成较为具体的文字综合材料提交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
3、村级班子成员职数逐步调整到编制限额之内,村组编外人员一律裁减,推行依法科学交叉任职,提倡村场干部兼任联组组长。
4、各村场对本次班子考察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和正确的认识,事前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要通过考察调整更加振奋精神,忠诚履职,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以新的姿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3年元月15日
主题词:村场 班子考察 通知
|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元月15日印发
|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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