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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2-16
  • 公开日期:2011-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景港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1-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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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1〕29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北景港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北景港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北景港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止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华容县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有效规范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加大全镇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车辆的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幼儿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韩君任组长,唐忠爱、陈霞任副组长,胡先兵、蔡国汉、谢圣桂、熊国荣、各村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忠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相关单位及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民治主任具体负责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三、具体职责

1、综治办:负责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会同上级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并及时将整治结果书面上报至县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2、北景港中学:掌握学生用车需求,督促学校建立上下学交通组织和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与学生幼儿家长协调衔接,争取家长对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建立幼儿教师跟车值班制度,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用车交通安全监管和审查备案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学生用车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幼儿用车的日常管理,发现学生、幼儿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每月要向镇政府报告中小学生幼儿用车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建立学生上下学用车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明确学校负责人、班主任的保护学生责任,履行对本校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

3、派出所:会同县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学生、幼儿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巡查和管理,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年检年审,每年定期会同教育、交通部门为学生、幼儿用车办理审批手续,发放统一编号的中小学生幼儿用车专营证、统一张贴标识,中小学生幼儿用车运营前,负责办理车辆牌照业务;建立学生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档案,对学生用车驾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完善道路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带,有序疏导、维护好交通秩序。学生、幼儿用车运营后,负责整治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警校共建,指定片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做好2次学生交通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各村场:成立本村场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机构,确定民治主任具体负责落实;掌握本区域内需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需求情况,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学生用车运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学生、幼儿用车履行协调、管理、监督职责,帮助学校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协调综治办、派出所对非学生用车运营现象进行严厉打击;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辖区内公路的站点设立、路况维护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场、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努力,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用车管理工作抓出成效。          

2、强化调度督导。要建立报告制度,镇政府每月集中听取中小学、幼儿园用车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要建立评估制度,组成专门督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3、强化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为目的,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校车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开展平安景港建设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用车集中排查整顿。要在每学期结束后,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检测和考核,严把学生、幼儿用车及其驾驶人资格准入关,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严厉打击手续不全、无资质车辆和驾驶人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责任。 
    4、强化宣传教育。要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广大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不坐报废车、货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幼儿用车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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