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1-114019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2-16
  • 公开日期:2011-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1-12-16 00:00
浏览量:1 | | | |

景政办发〔2011〕6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1年农业保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相关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北景港镇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农业保险三级推动网络

1、全镇农业保险工作由镇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行由镇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镇财政所、农技站、畜牧站等单位分工协作,保险专干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镇财政所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申报,本镇配套资金的筹集及资金运行的监管;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勘灾理赔的技术指导和鉴定。

在业务承保上,今年的种植业(水稻、棉花、油菜)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承办;养殖业(能繁母猪)保险由县中华保险公司承办。

2、镇成立相应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镇长韩君担任,并明确为第一责任人。周循清任副组长,程学锋、陈建祥、李大鹏、任佶、黄光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程学锋兼办公室主任及农业保险专干。

3、凡投保的村场,均要明确一名农业保险村级协保员,原则上由村主任担任。

二、建立自愿联户投保机制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条件具备、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场,以农户为单位直接投保。为便于操作,我镇种植业保险可采取自愿联户投保的形式投保,即在保证以村为单位保全保足的前提下,以组(或专业合作社)为单位联合组成一个投保人。能繁母猪投保只能以养殖户为投保单位。同时,为完善联户投保机制,今年要对全镇各村场、生产组和农户的粮、棉、油种植面积,农户身份证和“一卡通”帐号等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报送县保险公司负责建立电子档案。

三、建立规范操作的责任体系

农业保险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按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凡规范操作不到位的,不得投保。对违规操作、工作失职的,要实行责任追究。为了确保操作规范,镇政府按照县人保财险和中华保险公司的操作规程和要求组织全镇村级协保员进行业务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