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0-114016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22
  • 公开日期:2010-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 “一票否决”的意见
来源:北景港镇   2010-08-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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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 “一票否决”的
意          见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要求,为促进我镇人口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继续保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 乡镇”荣誉称号和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实施意见。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实施条件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1、单位主职干部不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工作被动,被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或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点名批评且整改不到位的;
2、2009年度涉嫌故意瞒报人口出生的;
3、2010年度违法生育失控,且两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足60%的;
4、在省、市、县抽样调查和年终考核评估中出现重大统计质量问题,影响市、县、镇评估排队的;
5、村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上访有较大负面影响的。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处罚措施
1、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单位,本年度内取消综合性评先评优资格。
2、单位支部书记、村(场、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体村(场、居委会)干部各下浮工资400元,且对单位支部书记、计生专干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经北景港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半年度和春、秋两季人口和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活动期间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否决”程序,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适用范围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否决”和“一票否决”适用于北景港镇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村(场)、居委会和镇属部门单位,县直延伸单位和县局级二级机构。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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