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0-1140165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22
  • 公开日期:2010-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0-08-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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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北景港镇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给我镇的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北景港镇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0年3月18日
 
  
北景港镇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夯实基础为根本,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优质服务能力为基础,不断创新“村(场、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市级“模范乡镇”荣誉称号和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逐步完善考核方案,采取随机调查和半年度、年终综合考评方式,公正、客观地对各单位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依此兑现奖罚。
一、基本原则
1、落实责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村(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和村(场、居)委会主任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为具体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实行联户责任包干,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问责制。
2、突出重点。 有效控制违法生育,突出抓好统计数据上报准确率、分月管理到位率、避孕措施落实率、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到位率、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出生性别比、季度“三查”到位率等考核重点。
3、设立“门槛”。 设置评先评优“门槛”性指标:① 2010年度有效控制违法生育;②2009年至2010年两年内计划生育各项信息上报准确率100%;③三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5%以上;④两女户结扎落实率98%以上;⑤分月管理到位率100%。
4、鼓励创新。 鼓励村场创新工作机制,对创新工作方法,且被各级计生部门推介的单位授予创新奖。
5、专项奖罚。 ①春、秋两季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活动奖罚。集中活动期间内100%完成手术任务的村场奖励现金300元,机关办点干部奖励现金100元。集中活动期间内每欠1例上环手术的罚村(场、居委会)20元,欠1例结扎的罚100元(欠一例两女户以上结扎的罚150元),欠1例流引产罚200元。②季度“三查”奖罚。全年季度“三查”分四月、八月、十二月三次进行,镇计生办在规定时间内下村(场、居委会)服务。当月查环查孕率达95%的村(场、居委会),奖励现金200元,两个月内查环查孕率仍不足60%的罚村(场、居委会)200元。
6、分月管理。 每月初对计生专干落实分月管理的绩效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有:工作手册、月报单准确及时填写情况;村务公开栏内容及时更新情况;节育措施当月及时落实情况;协会记录、药具发放、手术随访、流动人口管理、优质服务等工作情况。年终考核成绩排在前两名的计生专干奖励现金300元,全年考核排在末位且总分低于60分的实行末位淘汰。
7、考核分类。 以平时调查、半年度检查及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村(场、居委会)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排队。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类型,一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二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三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单位。
8、一票否决。 年终综合评估排队被“一票否决”的单位,本年度内取消综合性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支部书记、村(场、居)委会主任、计生专干取消本年度内评先评优资格,全体村(场、居委会)干部各下浮工资400元,对主要负责人按照岳阳市委〔2009〕8号文件和华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2010〕1号文件规定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考核内容
(一)十项工作指标
1、全镇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4%以上;村(场)、居委会有效控制违法生育,部门单位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严格实行分月管理,2009—2010年两年内出生人口和各项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
3、避孕措施落实率97%以上,两女户结扎率98%以上,药具发放率、应用率、随访率100%;
4、育龄妇女婚迁和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入户计生服务所审核率100%;
5、2008-2010年三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5%以上;
6、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到位率98%以上;
7、“两扶”家庭审查上报准确率和政策兑现率100%(居委会和部门单位考核特别扶助家庭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上报准确率),独生子女保健费足额发放到位;
8、季度查环查孕率90%以上,妇科病查治率60%以上;
9、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落实“村(场、居委会)为主”,全镇“村(场、居)民自治”单位比例达90%以上;
10、无计划生育重大信访或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90%以上,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100%,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98%以上。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100分)
1、单位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和集中活动有集体专题的研究意见(全年有3次以上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记录),其它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计生专干由女性担任,且上年度工资达到支部书记的80%,并有账可查。(15分)
2、工作成效明显,能有效控制违法生育,且无多孩生育现象。(无违法生育的计10分)
3、严格实行分月管理,确保各项统计信息上报准确率100%。2009—2010两年内出生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流引产手术,新婚、死亡、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药具发放等统计上报准确率100%。坚决杜绝上年度违法生育错报、漏报。(15分)
4、圆满完成春、秋两季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活动下达的手术任务,大幅度提高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确保春、秋两季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活动任务完成95%以上,两女户结扎率和流引产手术率100%。(10分)
5、积极组织季度“三查”(查环、查孕、妇科病查治),三查到位率90%以上,各种资料建档规范,妇科病查治手册保存完整。(10分)
6、2008-2010年三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5%以上。(15分)
7、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到位率98%以上,信息上报与反馈及时准确,各种资料规范无差错。(10分)
8、基础网络阵地齐全,经常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有两篇广播稿,有两次培训记录),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100%。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有会员活动室、有活动和工作记录(两次以上)、有会员联户职责、有帮扶合同(查看资料)。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按分月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村务公开栏信息,无计划生育信访现象。(5分)
9、避孕药具的发放、随访率100%。(5分)
10、“两扶”家庭上报准确率、政策兑现率100%,2009年独生子女保健费足额发放到位(居委会考核特别扶助家庭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分)
三、奖罚项目
1、奖励加分项目
(1)2010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村场(居委会)的,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年终免检,直接进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先进单位。
(2)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中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且无任何统计质量问题的单位,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提升一个类别进行年终考核评估,本属一类单位的可以免检直接进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3)承办或协办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单位,或者创新工作方法被广泛推介的可增加总分1—3分。
2、处罚减分项目
(1)按分月管理的要求,有意瞒报、拒报出生人口1例以上的,经查证属实扣总分2—8分,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否决”程序,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省、市、县抽样调查(含信访)有严重统计质量问题的,扣总分5—10分,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预否决”程序或直接实施“一票否决”。
(3)村场、居委会有意隐瞒违法怀孕,造成违法生育事实的,视情节扣总分1—2分,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考核方式
1、计分考核。 分平时调查、半年度检查和年终综合考评,对照十项具体考核内容直接打分,平时调查、半年度检查和年终综合考评分值比例为2:3:5。
2、奖罚考核。 对照奖罚项目,在综合考核评估总分的基础上直接加分或减分。
3、一票否决。 符合《北景港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实施意见》条件的单位,不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排队,直接定性为“一票否决”单位。
4、调查考核。 分入户调查和查阅资料两种方式进行。入户调查每村至少抽查5个组,群众见面率应在90%以上。计生专干必须提供指定的档案资料和其它数据资料。
五、组织实施
1、对村(场)、居委会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核,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镇计生服务所对组织调查、考核内容、指标释义等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进行解释。
3、如果省、市、县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有新增、修改内容,镇党委、政府补充修改后专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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