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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22
  • 公开日期:2010-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原民办教师上访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0-08-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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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10〕7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原民办教师上访应急处置预案

通      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原民办教师上访应急处置预案》已经镇党政负责人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落实。

                           2010年3月29日

 

原民办教师上访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原民办教师大规模集体上访及各种突发事件,将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好原民办教师上访应急处置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维稳办及县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联动处置,依法办理,及时妥善处理原民办教师集体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按照“五个一”的帮教要求(即:一名党政负责人包片,一名机关办点干部包村,一名联校负责人包村,一名村干部包组,一名主要家属包对象),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原民办教师集体越级上访。

(二)联动处置。加强同原民办教师所居住地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体访处置工作。

(三)依法办理。严格按照(二00七年三月六日)省教育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信访局下发的《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原民办教师上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

组  长:陈  明

副组长:韩  君  周循清  唐忠爱

成  员:各党政负责人、全体机关办点干部、派出所长、联校全体负责人及各中、小学负责人、司法所长、相关站所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  任:唐忠爱(兼)

(三)劝返组。(及时将上访人劝离上访场所并返回家中)

组  长:唐忠爱

成  员:程学锋、陈振华、谢圣贵

四、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县稳定办有关信访稳定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

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我镇原民办教师上访工作的开展。妥善处理好原“民办教师”个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3、全面开展仔细的摸底排查,掌握原“民办教师”的动态,并上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镇域范围。

(二)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来人来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受理及联络、协调、信息上报工作。

2、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信息情报网络(要与村场、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上访动态)

3、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时,由镇原民办教师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及早介入、及早处理。配合镇领导自始自终在事件发生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当来访人采取违反法律法规的过激行为时,应及时劝阻、制止并通知公安部门前来处理,维护秩序。

4、加强与县稳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

5、按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督查督办、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负责每天向县维稳办报告我镇特护期情况:县维稳办联系电话:4188165;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500137。

五、处置范围

全镇所有原民办教师上访反映问题及提要求。

六、处置措施

1、发生原民办教师来人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找到谁,谁就负责解释,不属自己业务范围的,要带到相关部门,任何人不得拒不受理、恶言相向。能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

2、原民办教师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如反映的问题较简单,一般情况下,由镇原民办教师应急处理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

3、如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反映的问题较复杂、冲突较激烈,矛盾有可能升级,则援引以下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处理。

⑴来访人推选代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由来访人选出5名(含5名)以内的代表到镇会议室,其他来访人则劝离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等候。同时,应先了解初步情况,安抚来访人,迅速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到场处理,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⑵现场处理。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来访人反映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负责人,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指定地点配合镇领导处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给予来访人合理的解释,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如出现上访人员突发重病,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并协助急救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⑶维持秩序。如来访人不满解释和处理,情绪激动,有采取过激行为的倾向,全体机关干部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尽力劝解,做到言语温和,不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同时,应及时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公安部门迅速增派警力到场维持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

⑷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办公室要及时将县领导批示按程序转相关部门办理,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相关部门应按照领导批示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当事人或县相关部门。

⑸越级集体访处置。

①掌握到上访动态后,要在可能出现的车站等候,做好劝返工作。

②如发生群众集体越级到县、市、省上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集体上访情况和上级机关的要求,配合县维稳办、相关部门赶赴现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和原“民办教师”的劝返工作,协助上级机关维护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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