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6-1140008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2-24
- 公开日期:2016-02-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办发[2016]5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治河渡镇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治河渡镇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
一、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6年元月18日-3月5日,各村、居委会必须完成以下四项技术单位进场前期准备工作:
1、收集资料。召开组内户主会,制定组级确权登记确权颁证实施方案。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对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档案进行清查整理,摸清承包历史状况。
2、入户核实。根据清查的情况,开展入户摸底调查,逐户进行承包信息签字确认。逐户签订委托书,收集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对有异议的,组织村组人员核实,仍有争议的实施调处。一时无法调处的,搁置待没有异议后再签字确认。
3、绘制组级坵块图。根据入户核实情况,绘制各组基础工作底图。
4、填写入户信息表。根据入户核实情况,逐户填写承包户基本信息表。
第二阶段:3月6日-30日。各村、居委会全力配合技术单位进场开展工作,签订正式合同,组织颁证,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全部结束。
1、绘制空间位置图。技术单位入户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与绘图。
2、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对象承包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承包合同。
3、组织颁证。
4、资料归档。一些重要的表册、合同等资料,各村、居委会应备份自行保管。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考核单位及考核时间
1、考核单位:各村、居委会(张家湖渔场、月亮湖渔场除外)
2、考核时间:第一阶段:2016年元月18日-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分值
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未完成项按照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领导重视(5分)
(1)专题研究确权颁证工作,有规范的会议记录。(3分)
(2)成立领导机构,村干部实行分片负责,每组明确3名代表。(2分)
2、宣传发动(5分)
(1)张贴悬挂宣传横幅。(2分)
(2)下发《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3分)
3、组织实施(80分)
(1)2月25日前召开组户主大会,通过组级确权颁证实施方案,并且有户主签名,通过后及时进行公示。(10分)
(2)摸清承包历史状况,绘制组级坵块图。(10分)
(3)入户核实承包信息,收集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25分)
(4)填写承包户基本信息摸底表。3月5日前确权颁证信息摸底表填写完成100%,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并且有户主签名。(25分)
(5)组织颁证。技术单位进场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无异议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组织颁证,保管好确权颁证资料。(10分)
4、质量控制(10分)
(1)按上级要求填表指界不重不漏,数据无差错。(5分)
(2)户主满意,无确权颁证工作引起的上访事件。(5分)
(三)考核方式
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本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评选出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以确权登记颁证最终到户率80%为基准)。
三、奖惩措施
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专项考核。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按原有计税面积每亩4元工作经费补助到位,并奖励支部书记1000元、会计800元;考核得分80-89分的,按原有计税面积每亩4元工作经费补助到位;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工作经费,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范围,作为衡量村、居委会干部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并作为村场合并人事变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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