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3-1139859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3-25
  • 公开日期:2013-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3-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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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政办发[2013]10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2年以来“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岳阳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方案》(岳市安[2013]4号)和县安委会《华容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华安发[2013]2号)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认识

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重要举措,是我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性任务。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按照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力量更强、氛围更浓、效果更好的要求,坚持长期抓、常年抓,持之以恒抓,把“打非治违”不断推向纵深,确保全镇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

二、切实把握“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

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的实际,切实把握“打非治违”的核心,攻坚行业领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打击整治的对象范围:一是把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生多发行业领域作为我镇“打非治违”的核心攻坚行业领域。二是把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作为我镇“打非治违”的重点行业领域。三是确定“打非治违”的重点地区。道路交通以X078华钱公路及农村公路沿线村(场)、居委会为重点,水上交通以16处渡口为重点,危险化学品以加油站及流动加油车、农资经营点为重点,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以治河墟场、潘家墟场、学校、超市为重点。

首先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超批准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4)建设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6)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渡运业务的;

7)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其次是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3)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4)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5)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设备带病运行的;

6)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标识不完善的;

7)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8)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9)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

10)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以及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使用与维护、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安装监测监控的;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严格落实“打非治违”的工作职责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体是镇、各村(场)、居委会,治理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体是企业。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行使监管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反“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充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无许可非法生产经营。

镇水管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等行为。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农村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等行为。

镇农电站:牵头负责打击挂勾、乱接等违规非法用电行为。

镇船管办:牵头负责水上交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章行为、不按规定落实“六不发航”制度。

四、强化组织领导,务求“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今年我镇“打非治违”的目标: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及时整治;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驻点督导。成立治河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刘军任组长、副主席刘菲任副组长,全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安监办。各村(场)、居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成立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

第二,严格落实政府“打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各村(场)、居委会要切实承担起全面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及非法违法情况的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各类企业要深入开展“反三违”主题活动严格落实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强制性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经济政策,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第三,要做好结合文章,严厉打击整治。“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原则,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及时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尽快组织实施到位;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报请县安委会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要强化舆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打非治违”目标任务、排查治理情况,自觉接受舆论的监督,使整个“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根据《治河渡镇2013年社会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予以“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第五,加强沟通反馈,做好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各村(场)、居委会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45日前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报镇安监办。各“打非治违”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1210日前报送镇“打非治违”办公室(电话:4170122)。

 

2013 325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集中行动  通知                                    

抄送:华容县安委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5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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