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1-113975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4-27
  • 公开日期:2011-04-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11年治河渡镇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1-04-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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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政办发 [2011]9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1 年治河渡镇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将《2011年治河渡镇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1 年治河渡镇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8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0}55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镇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镇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标准,以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为目标,全面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构建平安治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全镇的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防范火灾能力全面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 、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全镇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计划工作目标;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加强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适时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
2 、落实监管责任。制订《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镇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消防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要问题;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各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状》,接受镇政府考评考核;村建站、工商所、文化站、安监站、中学、卫生院、等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 、落实设施建设责任。执行消防专业规划,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及时组织修订;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全面完成《岳阳市消防工作规(2009-2011年)》确定的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任务;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
4 、落实检查考评责任。镇政府每年定期对各村(场)居委会有关部门、企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二)全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010年至2012年,全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用社、扎花厂、卫生院、治河中学、快乐网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要求建立健全 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确定 专人和专门工作部门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为评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的重要环节和依据。一般单位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积极推动社会单位义务、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法应当建立专(兼)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在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专(兼)职消防队;所有单位按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其它单位应适时组织演练;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3 、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加强单位员工安全疏散常识和技能教育,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疏散演练,一般单位视情况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加强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维护,积极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设备。
4 、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开展经常性消防教育,社会单位每年组织单位全体员工至少集中开展1次消防安全教育,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加强单位消防宣传硬件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全部安装“消防三分钟”软件,楼宇视频要有消防宣传内容。
(三)坚持依法治火,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 、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年度工作考评、派出所等级评定和精细化管理考评范围,派出所设2名以上消防协管员,负责派出所消防内勤工作和社区、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
2 、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每年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 、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明确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推动社区、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完善消防宣传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 、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便民利民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11日至6月20日)。部署开展全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企业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培育典型阶段(2010年6月21日至10月31日)。2010年10月底以前,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企业要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样板,并大力推广。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全力推广典型经验,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分别在2010年底、2011年底,对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企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总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镇政府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治河渡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由镇长蔡智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周伏祥任副组长、刘绍华、曾国祥、肖兵、刘瑞球、严有柴、闵德胜、罗赤兵、李中、肖明初、张志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办公室设镇派出所。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周密组织,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指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企业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思路,加大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指导力度。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深入一线,加强调研,蹲点帮扶,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式的指导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行业、单位都能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个单位有1至2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运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时间范围,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采取镇政府、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企业逐级签订责任书等方法,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网络。派出所要将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村(场)居委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搜集工作情况,将工作动态,每月24日前向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重要信息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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