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1-1139737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4-19
  • 公开日期:2011-04-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11年综治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1-04-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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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发 [2011]6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11年综治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的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市、县有关考核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治河渡镇2011年综治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维稳综治 信访 安全生产 考核 通知
发:各村(场)、部门单位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7日
                                         (共印55份)
治河渡镇2011年综治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
考  核  方  案
 
一、考核办法
综治办组织信访、安全办进行考核,将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与计分形式
考核对象以村(场)居委会为单位,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治调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计分形式以村(场)居委会为单位,总分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不保底。
三、考核内容与分值 (总分100分)
(一)综治维稳(50分)
1 、组织建设(6分)
未建立健全综治维稳领导机构的扣1分;未按时参加会议:迟到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
2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0分)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未排查的每次扣2分(见排查记录);对重大涉稳事件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做到有调解案卷,未调解案卷的每例扣1分,因处理不力或处置失误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每次扣4分。
3 、阵地建设(4分)
按要求抓好阵地建设,无办公场所、阵地、上墙内容的各扣2分;无档案资料的扣4分,每缺一项的扣1分(见综治工作手册)。
4 、帮教安置(4分)
认真做好重口、法管对象、两劳回归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上述人员要求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落实包保责任,未落实的每例扣1分;对重新犯罪的每例扣2分。
5 、“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6分)
认真监控“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活动情况,撑控信息,落实包保责任,未落实的扣4分;未及时清除“法轮功”非法宣传刊物及图片的每次扣1分。
6 、综治民调(20分)
   建立农户电话台账,并落实包保责任,在县电话摸底测评中发生影响镇民调排名的每次扣3分;在省电话测评中发生影响县民调排名的每次扣5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在市县检查时,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凡发生重大涉稳、涉农、群体性事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并参与处理,迟到的扣5分,缺席的扣10分,未妥善处理导致事件恶化的视情况予以扣除30至5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 二)信访工作(30分)
1 、到镇上访(5分)
针对来镇进行上访的事件,坚持以村为主的原则,要求各村(场)居委会及时安排人员在一小时之内派人接回,未及时派人接访的每次扣2分;一周之内不妥善解决而造成重复上访的每次扣2分,导致越级上访的每次扣 5分(指正常上访案件)。
2 、到县越级非法上访(25分)
积极做好本辖区不稳定因素和上访户的稳控工作,严控越级非法上访,上县的每例扣2分、上市的每例扣5分、赴省的每例扣10分、进京的每例扣20分;并按上级要求安排接访经费及做好对上访人员的安置工作(到县上访一个小时之内赶到、两个小时之内接回,并妥善解决的不予扣分)。
凡发生一例五人以上十人以下集体上访的扣5分、十人以上二十人以下群体上访的扣10分,予以“黄牌警告”;连续发生两起群体上访的扣30分,予以“一票否决”。
( 三)安全生产工作(20分)
1 、安全生产检查(4)
未按要求对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见检查记录)。
2 、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社会化管理(2)
未落实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发生事故后未积极配合调处的每次各扣1分;未落实重点防火单位台账、隐患未及时排除到位的每次各扣2分。
3 、水上交通(4分)
加强辖区内渡口监管工作,发现渡口超载、未携带救生设施上船、未按规定航行的每次各扣2分。
4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4分)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发生涉校突出安全问题、突出治安问题、精神病人稳控不力导致学校无法正常教学的每次各扣2分。
5 、隐患整改(6分)
加大消防、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生产单位整治力度,建立管理档案,未登记的各扣1分;县、镇安监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书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次扣 2分。
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并参与处理,迟到的扣5分,缺席的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并予以“一票否决”。
四、奖励与处罚
1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类单位,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的为二类单位,70分以上至80分以下的为三类单位,70分以下的“一票否决”。
2 、考核计分排前三名的单位评为先进单位并实行奖励。90分以上,每超2分,村(场)居委会支书、治调主任分别奖励100、50元。
3 、考核计分排后三名的单位实行处罚。低于80分的,每低5分,村(场)居委会支书、治调主任分别处罚100、50元。
4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①出现重大涉稳、涉农、安全、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②出现十人以上两次到县级、一次到市级以上进行非法上访的。
凡被“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在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此考核方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生效。
 
附:治河渡镇2011年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记分表

治河渡镇2011年综治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计分表
                                             总分100分

 

项 目
内 容
分 值
(50分)
1 、健全综治领导机构
6
3 、社会矛盾排查化解
10
1 、阵地建设
4
4 、帮教安置工作
4
5 、“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6
6 、民调工作
20
7 、重大维稳事件
一票否决
访
(30分)
8 、到镇上访
5
9 、到县及越级上访
25
10 、集体上访
一票否决
(20分)
11 、安全生产检查
4
12 、交通安全、火灾事故社会化管理
2
13 、水上交通
4
14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4
15 、隐患整改
6
16 、重大安全事故
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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