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1-113973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4-19
  • 公开日期:2011-04-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二O一一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
来源:治河渡镇   2011-04-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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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发[2011]13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
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的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给我镇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 保国优、创省模 的工作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治河渡镇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考核 方案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7日
                                      (共印65份)

治河渡镇二O一一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我镇2011年度人口计划,根据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办法
以不定期抽样调查、平时调查与信访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封闭式”考核。
二、考核形式
实行村(场)、居委会支部书记线和计生专干线200分考核制,支部书记、计生专干各100分。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支部书记线(总分100分)
1 、社会抚养费征收(25分)
不符合政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每例达1 .5 万元以上,不扣分,低于 1.5 万元的每例扣 1 分,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按比例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
2 、四大手术( 25 分)
①春季集中活动( 10 分),按照政府办文件下达的手术任务数为基准,以讲评内容为依据予以计分。
②秋冬季集中活动( 15 分),根据政府办文件下达的全年任务数 , 以完成比例为依据进行排队予以计分。
3 、妇检( 10 分)
全年三次妇检参检人数均未达 50% 的每次扣 3 分。
4 、省、市、县检查( 20 分)
当年代表省、市、县、镇接受上级检查无问题的得满分,出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问题严重的“一票否决”。
5 、信访( 10 分)
全年无信访的计满分,因村(场)、居委会工作失职等原因导致越级信访的每人每次扣 5 分,情况严重的予以“一票否决”。
6 、平时工作( 10 分)
对计生工作重视、支持力度大、各项工作顺利落实到位的计 5 分,否则视情节予以扣分,作正面典型召开现场会的加 3 分,在计划生育现场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计 2 分。
(二)计生专干线(总分 100 分)
1 、统计质量( 25 分)
人口出生跨上月报一例的扣 2 分,人口出生错、漏、瞒报发生任何一例的扣 3 分,发现一例在家对象政策外怀孕而导致生育且未上报的,经调查属实将予以“一票否决。
2 、资料建设( 20 分)
2010 -2011 年两年月报单、村计生专干手册、药具发放花名册等资料为依据,凡查到以上资料中有一项内容不一致或缺项、漏项一处的扣 2 分,依次累加,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
3 、流动人口管理( 15 分)
以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村计生专干手册》合同书、孕检证明等资料为依据,凡查到一例已婚育妇漏报扣 2 分,依次累加,凡查到一例以上资料中有一项内容不一致的扣 2 分,依次累加直至扣完该项分。
4 、宣传及阵地建设( 15 分)
要求宣传资料完整无缺、宣传阵地外移到位,否则扣 3 分,阵地要求卫生整洁、不缺内容,村务公开栏是否将九大内容及时公开,是否与资料一致,凡一项内容未公开或公开错误扣 2 分,有一处与资料内容不一致的扣 2 分,阵地建设不整洁扣 2 分,缺项扣 2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
5 、协会工作( 10 分)
协会组织健全,有帮扶规划、合同考核目标、实体帐目等,其中缺一项扣 2 分;协会活动开展经常有效,计生系列保险按要求落实,能够积极完成省、市、县、镇下达的各项任务,否则视情节予以扣分。
6 、平时工作( 15 分)
以每月例会到会情况及平时计生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每月工作安排不落实到位的每次扣 2 分,月例会请假 1 次扣 1 分,缺席一次扣 5 分,迟到、早退 1 次各扣 1 分,直至扣完该项分。
四、设立门槛
设置评先门槛指标。
1 、本年度不符合政策生育达 3 例以上的;
2 、省、市、县、镇四级检查有严重出生错、漏报的;
3 、未按时完成镇下达的手术任务数达 60% 以上的;
4 、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未达到 80% 的;
5 、越级信访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
6 、人口与计划生育“九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缺项、有错误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三类村场
1 、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未达到80%以上的;
2 、春季、秋冬季“四大手术”集中活动规定任务未达到60%以上的;
3 、政策外怀孕在居住地一个月以上村(场)没有做引流手术,且未上报到计生办导致生育的;
4 、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平时工作督查,被指出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
5 、阵地建设不达标,公示内容没有按时公开的。
六、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划分“四个类型”,达90分以上评为一类村场,授予“红旗单位”;80-90分评为二类村场,授予“先进单位”;70-80分评为三类村场,授予“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四类村场,对四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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