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1-1139727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1-21
  • 公开日期:2011-01-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1-01-21 00:00
浏览量:1 | | | |

 

 

 

治办发[2011] 01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党委、政府决定于近期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0年元月13日至19日。其中13日至15日为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时间,16日至19日为镇党委,政府检查督查时间。

二、参加人员:蔡勋华、李新海、付强军、蔡智、余志国、周伏祥、胡立霞、刘绍华、曾国祥、罗欣荣、肖斌、闵德胜、张国平、张志勇。

三、检查内容:

主要是“五查”、“五看”。一是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的落实情况。二是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看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看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四是查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看是否完好无损和按标准配置到位。五是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等,看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事故隐患是否整改。

四、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以及烟花爆竹、教堂、庙宇、网吧、小作坊、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业企业和场所。

2、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3、各类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商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4、冬季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五、检查要求:

1、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检查,检查要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

2、在检查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死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应当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除进行电视曝光外,严格按法律法规关停。

3、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双方签字,对查出事故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共同负责。

4、各有关部门单位除参加行业检查督查外,还要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

请各检查组和未列入被检对象的单位于2011年元月19日前将检查和自查情况报镇安监办;请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于元月22日前将本单位春节值班安排表报镇安监办(电话:4170112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O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附:元月十八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

分 组 安 排 表

 

 

级 别

受检单位

参加人员

一组

星光村、民主村、学惠村、登艮村、潘家村、轭头湾村、月亮湖村、张家湖渔场、月亮湖渔场、学校、蔬菜加厂、砖瓦厂、电子厂、医院、教堂、庙宇

蔡勋华 

付强军 

余志国 

胡立霞

刘绍华 

闵德胜 

   

二组

上高村、下高村、治河村、黄篷村、红星村、润德村、荆湖堂村、治河居委会、红光居委会、渡口、扎花厂、网吧、小作坊、烟花鞭炮零售网点、街道整治

李新海

 

周伏祥

曾国祥

罗欣荣

张国平

张志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