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0-1139716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9-29
  • 公开日期:2010-09-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0-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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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发 [2010]20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治河渡镇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治河渡镇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省,市,县综治维稳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安全稳定目标,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校园及周边区域内的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改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教书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伤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和卫生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不发生师生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上课的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管控高危人员。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病情不稳定的重症精神病人;因各类矛盾纠纷尖锐,对社会严重不满,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因个人生活,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打击,性格怪异孤僻,举止反常的人员。在摸排的基础上,要全面建档,入库,并切实做好治安管控工作。对有严重不满情绪,扬言制造事端人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逐一见面,逐人谈话,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逐人落实稳控措施。
(二)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逐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一是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校园内重点排查:学校大门和其他安全通道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情况,安保硬件设施情况,报警系统和应急机制运行情况,学生接送车辆运行保障情况。校园周边重点排查:文化娱乐场所、商场、餐饮点、网吧经营情况,周边交通情况,周边重点人群基本情况。二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的现行案件快侦快破,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对近年来发生的侵害师生案件,挂牌督办,限期处理;对涉案嫌疑人员和在逃人员全力缉拿归案。三是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四是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社会矛盾。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下访的同时,侧重抓好涉学校,涉师生的矛排化解。校内:重点排查师生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纠纷、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离退休及临时人员与在职职工的纠纷、少数师生存在的心理疾障。校外:重点排查学校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矛盾、因入学产生的家庭与学校的矛盾、因用地用房与周边单位的矛盾、因开设娱乐餐饮产生的矛盾、工地和建设方面产生的矛盾。对排查出来的矛盾要采取包案化解等措施,限期化解。
(四)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学校教学楼、住宿楼安全情况,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学生必经的道路、渡船安全情况,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学生食堂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一校一表,分类建档”。
(五)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学校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做到出入必查,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二是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在学校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学校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备保安力量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守护。各类学校在5月20日前全部配齐保卫人员。
(六)加强督促检查。从5月10日起,镇综治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督查,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村场落实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镇长蔡智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周伏祥、副镇长胡立霞任副组长,刘绍华、曾国祥、严有柴、闵德胜、刘瑞球、庞跃云、张志勇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张志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承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务必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具体的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村场,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及幼儿园要在镇综治办的统一牵头下密切配合,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统一指挥,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分工不分家,既分工又合作,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综治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中学:要积极履行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创建措施,拓展创建范围,丰富创建内涵,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以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提请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在学校重点要害部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和个人安全知识教育。完善学校内部生活设施和文化设施,努力营造吸引师生的校园生活文化环境,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出租屋,旅馆等公共场所管理,配合文化,工商部门加强网吧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巡逻管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内部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治安防控机制,严格学校及周边消防管理,切实加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规范和严格落实管理。积极做好支持和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对少数不服从管理,严重干扰行政执法的人和事,打击处理及时到位。
安全办:要协调各单位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信访办:要统筹协调各单位切实化解涉校涉生信访矛盾,加强督促检查。
农机站:要坚决打击和取缔农机车辆非法接送学生,加强农机安全管理。
村建站: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问题,特别是学校大门口两侧沿线道路和人行道,严禁摆设各类营业摊点。
文化站:重点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文化经营个体户,对网吧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以及上网不登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音像制品,书刊零售点加大监管力度;无证经营的,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
卫生院: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和校园周边饮食个体户的卫生指导及监察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周边饭店,小吃店,商店食品的卫生问题,对销售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质量食品的业主,要依法查处。
民政办:加强对社会特殊人群的救助工作。
各村场、居委会:扎实开展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广泛开展群防群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在5月13日前向镇综治办报送工作动态和高危人员,涉校信访矛盾,突出治安总是突出安全问题排查情况表。从6月起,每月25日前向县综治办报送上述报表和工作情况。
(五)严格督查考核。镇综治办将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涉校涉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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