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0-1139711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9-29
  • 公开日期:2010-09-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0-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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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政办发 [2010] 23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 年9月26日至27日。
二、参加人员: 付强军、蔡智、余志国、周伏祥、胡立霞、刘绍华、曾国祥、闵德胜、张志勇
三、检查内容:
主要是“四查”、“五看”。一是查“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看安全生产“一文一条例”学习宣传进度。二是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看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和人员配备、活动开展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看是否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四是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等,看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看事故隐患是否整改。
四、检查重点:
1 、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以及烟花爆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业企业和场所。
2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3 、各类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商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4 、森林防火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五、检查要求:
1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好本次检查工作。
2 、在检查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死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应当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3 、严明纪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国庆期间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受检单位
参加人员
9 月26日
星光、民主、月亮湖、轭头湾、登艮、学惠、下高、上高、黄蓬、扎花厂、蔬菜加厂、砖瓦厂、电子厂、学校
付强军 余志国 周伏祥
胡立霞 刘绍华
 
9 月27日
红星、润德、潘家、治河居委会、红光居委会、张渔场、月渔场、治河、荆湖堂、渡口、医院
蔡 智 曾国祥 闵德胜
张志勇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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