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0-1139689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30
  • 公开日期:2010-08-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0-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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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政办发[2010]19号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治河渡镇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治河渡镇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公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防汛期间公路通行秩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公路秩序管控能力和水平,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一次死亡三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公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确保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治河渡镇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蔡智任组长,刘专任副组长,刘绍华、曾国祥、张志勇和各村(场)居委会治调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
三、整治时间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集中整治时间为期三个月,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1日止。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镇境内县道(X078线)乡道,农村通村公路。
2、整治内容:
(1)占用公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占用公呼晒谷打场的行为;
(3)占用公路堆放建筑物料及其它物品的行为;
(4)在公路上拴系牲畜的行为;
(5)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物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11日)。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针对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重点行为,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发送宣传单、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开通有线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境内县道、乡道周边村(场)区域和农村通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宣传,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声势,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8月12日至10月25日)。
组织各村(场)、居委会和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开展3次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时间另行确定),对影响公路通行秩序的重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一是加强公路和重点路段日常管理,全面组织清理公路沿线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建筑堆料等现象,对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广告牌、灯箱、遮雨棚等违章建筑要依法律予以强制拆除;要加强公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厉查处违反路政法规的行为。二是完善公路沿线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警示牌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的巡逻管控力度。三是要充分运用广播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各村(场)、居委会要开通有线广播,组织召开会议,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村(场)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对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将直接纳入“2010年全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公路通行秩序整治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搞好这次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部署。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公路路段摸底调查工作,为集中整治清道扫障。要组织精干力量,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场)居委会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通行秩序状况,确定重点路段,自行开展集中整治。
(三)强化工作督导。集中整治期间,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公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展开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职失察酿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集中整治期间,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及时、准确、无误。每半个月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集中整治工作信息。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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