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0-1139688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30
  • 公开日期:2010-08-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0-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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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政办发[2010]5号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实施方案的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治河渡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治河渡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实施方案》(华政发[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以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创建目标
围绕落实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创新工作,抓出特色,全方位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提高全镇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为主,夯实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借华容县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之契机,将治河渡镇打造成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治河渡镇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蔡智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周伏祥为副组长,刘绍华、曾国祥、闵德胜、严有柴、张志勇、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安监站,由张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示范乡镇创建的日常事务。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建设。
1、建立镇、村两级监管机构。镇成立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领导小组,村(场)、居委会成立安全生产联组,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员,联络员及职责。
2、砖瓦厂、蔬菜加工厂、电子厂等各类企业300人以下的企业有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议事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建立安委会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镇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并就决定事项形成纪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与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镇政府与各生产企业、渡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有令不行,发生事故的厂矿企业及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责任追究。
4、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工作台帐。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村(场)、居委会要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掌握和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三)基础建设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级经济发展规划,各村(场)、部门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经济发展规模,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并落实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镇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重点监管单位分布图,安全监管联系图规范上墙。
3、建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帐,各村(场)、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化管理,建立行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检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及学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整治、事故及处理、文件管理、综合工作等各类基础工作台帐。
(四)宣传教育
1、各村(场)、部门单位召开会议,宣传贯彻示范乡镇创建要求,做到有宣传、有发动、有方案、有部署。
2、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一是以镇、村、组为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版报(墙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三是做到治河、潘家墟场不少于8块永久性宣传牌,其它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不少于2块永久性宣传牌。四是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入户率达到100%。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部署、有总结。
4、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5、加强“一主三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
6、抓好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教育,中小学学校配置安全副校长,开设交通安全课程,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特色活动,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校方和家庭责任。
(五)监督检查
1、加强对渡口渡船、扎花厂、砖瓦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加工厂、电子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学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对以上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2、重大节假日,镇安委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各村(场)、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和向安委会及时报告反馈相关情况。每年不少于四次,做到有方案、总结和处理措施。
3、加强对辖区内的市场安全、建筑安全、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监督管理。
4、加强日常检查和危险源的排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杜绝非法生产窝点和网点。
(六)隐患治理
1、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
2、深化专项整治,积极配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电力和学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两次以上,每次有专项整治方案、措施、总结。
3、强化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各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有监控措施、监控手段、监控责任人。
五、创建步骤
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分段实施,总体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25日— 4月10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摸清全镇情况,理清思路,结合实际制定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0年4月10日—11月10日),采取切实有效的可行措施,严格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扎扎实实,逐项逐条地做好各项创建工作,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三)验收达标阶段:(2010年11月10日—12月20日),为迎接省、市、县安委会组织验收,争取能顺利获得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2010年12月10日前按照省、市、县有关创建活动的验收标准,将创建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六、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现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基础工作,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对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提升基础安全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门经费,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务实求效,确保创建工作开展的顺利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整治事故隐患是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重点,要摸清情况,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情况要重点排查,重点监控,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工作开展时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并保留文字记录做依据。
(三)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示范乡镇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同时,积极联系配合职能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和查处,打击力度,实行标本兼治,综合管理。
(四)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建立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报告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每月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汇报,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创建成功,真正达到示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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