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5-2308706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09
  • 公开日期:2025-04-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25-04-0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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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治河渡镇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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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河渡镇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工  作  规  划

  为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纪委《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抓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镇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担当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书记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联动机制。对我镇主要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责任分解,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会重要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年末以党委书记名义书面向县纪委监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治河渡镇的政治生态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撰写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2.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

  3.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问责机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党务、政务、村务全面公开,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制定主要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表。

  4.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三章”和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十严禁”纪律规定,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打牌赌博、工作日饮酒、酒驾醉驾等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不手软。对不按时上下班,工作状态低迷、工作态度消极的“躺平式”干部,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善镇机关、站所、村(社区)干部综合绩效考评办法,以计分量化的形式督促干部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转变工作作风。

  5.加强廉政教育。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采取警示教育与谈话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筑牢我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委书记昌乐同志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莫志军同志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工作和联点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责任人。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为:

  昌乐(党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对内设站所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

  2.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年主持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带头讲廉政党课;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和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亲自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检查、暗访等活动,推动问题解决。

  3.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查纠“四风”,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4.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镇党政班子成员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模范遵守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二是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以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带头讲授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四是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五是带头落实“治陋习、树新风”行动,不组织和参与违规宴请等活动,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6.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莫志军(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全镇经济工作、财政工作及紫南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会议培训等方面规范申请和审批流程,建立监管和内审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李云尤(党委副书记):对政协、老干、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社会、信访、12345热线工作等分管领域及月亮湖村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殷建平(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水利、住建等分管领域及水利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治河社区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周伏祥(党委委员、副镇长):对城乡综合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移民、农业(含禁烧)、供销、林业、农电等分管领域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社、石伏供电所、潘家渡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鲁东胜(党委委员):对政法及平安建设、改厕、环保、自然资源等分管领域及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严家河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张依(党委委员):对党建、组织、编制、宣传(含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统战(含民族宗教)、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分管领域及登瀛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蒋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书记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纪检、监察等分管领域及纪委班子成员、登瀛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刘喆文(党委委员):对招商引资、应急管理、交通、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红光社区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曾钰(党委委员):对市监、统计、妇女、卫生、企业等分管领域及黄蓬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传容(副镇长):对办公室(含减负)、机关内务、争项争资(固定投资)、民政、工会、审计、教育、保密、改革等分管领域及民政办、敬老院、财政所、治河中学、农商行、黄蓬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赵珍珍(人大副主席):对文旅、科技、政务管理服务、“一门式”服务、社会事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等分管领域及紫南村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

  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各自责任外还需完成以下4项工作任务。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及时听取所联系的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于分管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认真分析,预先防范。

  3.支持所联系单位、行政村(社区)的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支持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好监督责任。

  4.指导基层站所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明确工作重点

  1.扛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三为主、五带头”,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工作等中心工作内容结合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执纪的工作新格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镇村干部队伍。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作风建设要求,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打牌赌博、工作日饮酒、酒驾醉驾等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不手软。定期开展作风督查。聚焦中央八项规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作风督查,并结合重大节假日开展纠四风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做到“四有”:有违规违纪人员、有违规违纪事实、有处理结果、有情况通报。

  2.坚持“惩”“防”结合,着力构建“三不”一体新格局。保持“惩”的力度。结合本镇实际,针对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治河渡镇乡村振兴稳步发展。做好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清廉医保”专项治理。切实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惠农政策更好地落实。不断完善村级财务、“三重一大”、“三资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采取警示教育与谈话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3.紧扣清廉湖南建设目标,着力构建推动科学发展新保障。全力培树清廉单元。着力打造清廉村(社区)、清廉学校、清廉大厅等清廉单元。完善村级财务。在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会议培训等方面规范申请和审批流程,建立监管和内审机制,明确责任人责任;细化人员定岗、定责、考勤、考评等方面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工程项目巡察专班,对所有镇村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4.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紧盯惠民惠农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强化精准监督,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从严从快查处,形成震慑。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的村级财务、项目监管等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源头治理。

  5.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督促纪委班子成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做模范做表率的要求,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自学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三、全年活动安排

  具体活动见附件。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保证一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集中治理,重点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惠农补贴等工作,力求取得明显成效。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干部任用的监督与管理上,探索新途径、新方法。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镇的大事来抓,坚持把它与其他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记入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作为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治河渡镇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安排表

序号

活动名称与活动内容

完成

时限

责任

领导

责任

单位

1

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

6月底

12月底

昌  乐

党政办

2

开展走访活动。

6月底

12月底

鲁东胜

曾  钰

政法委

3

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知识考试。

8月底

蒋  华

张  依

镇纪委党建办

4

组织新公务员、村(居)两委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10月底

陈传容蒋  华

张  依

党政办

镇纪委党建办

5

及时通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

实时

蒋  华

张  依

镇纪委

党建办

6

开展清廉故事会、清廉家庭等多种形式清廉建设活动,并及时通过媒体发布相关宣传报道。

实时

蒋  华

张  依

镇纪委党建办

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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