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2-1139670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全面启动站所绩效工资方案
来源:治河渡镇   2012-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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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8日,治河渡镇正式出台《事业单位工作经费及干部职工基本待遇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对2012年4月机构改革确定的事业站所及事业站所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2012年4月和2005年前机构改革中实行离岗退养的人员、在编在岗到龄退休和实行离岗退养后到龄退休的人员的待遇保障进行了统一规范。其中站所工作经费以每个单位5000元为基数,加在编在岗人均1000元的标准预算,镇财政负责发放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12000元/年,三年内达到15000元/年)、年终奖励性工资(第13个月基本工资),负责发放离岗退养人员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负责缴纳在编在岗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公缴部分以及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金,负责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另外,站所负责人及有办点任务的站所工作人员享受交通补贴300元/月。文件规定,事业站所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由镇财政统发后,各站所不再允许另外安排任何形式的工资福利待遇。

该文件出台前,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相关站所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然后形成草案后再召开党政负责人会议通过,各相关站所工作人员对该方案表示非常满意,认为该方案体现了公平、公正、同工同酬(与镇机关公务员待遇基本一致),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各站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我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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