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24-2192476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28
  • 公开日期:2024-05-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明确三封寺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通知
来源:三封寺镇   2024-05-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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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发2024〕4号

 

关于明确三封寺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通知

 

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明确三封寺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 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明确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确保相关政策和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2. 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3. 督促落实各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

4. 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二、具体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 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学校食堂、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 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三封寺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三封寺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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