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某某反映解决公租房变更问题的答复
关于程某某反映解决公租房变更问题的答复
程某某先生:
湖南省信访局已经将你的信访事项经华容县信访局转交我局,2024年3月19日我局正式受理。受理后,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转派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并就你反映的情况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向湖南省信访局反映:请求解决公租房变更的问题。经查,你现在借住在家和花园保障房小区X栋X室儿子程某某的家中,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保障房“三清”专项行动中,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比对中发现,承租户程某某名下有房产,根据《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已经不在符合保障房入住条件。目前,考虑到您作为一名越战老兵,在不了解公租房的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于2022年2月份以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了儿子程某某,导致其违反了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同时搬进了儿子租住的公租房里直到现在。
经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导研究决定,暂缓启动腾退程序。同时,驳回解决公租房变更的请求。并告知按照《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的要求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报相关表格,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公租房申请。
如不服本答复,可自接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华容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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