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来源:华容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3-10-2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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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函〔2022〕27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我县现有部门机构工作资源,规范审核程序,澄清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含前期费用),加强指挥部的管理,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采购询价、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指挥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采购询价

(一)适用范围。全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使用政府性资金采购货物或服务需要询价的项目。

(二)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审计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容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询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领导小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有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第三方询价机构提供询价服务,并依法依规签订询价服务合同。

(三)职责分工

1.项目建设单位(采购人)具体负责询价方案的制定与报批,确保询价清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无法核定价格的常规、批量采购货物询价的可行性审批和后续工作。

3.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负责无法核定价格的非标货物、非工程类服务询价的可行性审批和后续工作。

4.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无法核定价格的工程中介服务类询价的可行性审批和后续工作。

5.县审计局、发改局根据具体询价方案参与询价工作并出具意见。

(四)询价程序

1.建设单位结合设计文件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询价清单(应明确采购的子项、技术参数等),确保询价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拟定请求询价的报告签章后送领导小组审批。

2.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收到请求询价报告和询价清单后,根据各自职能和职责分工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初步核定询价的可行性,由建设单位报分管副县长审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审定。

3.领导小组根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批示开展询价工作,询价主要采取网络与电话询价结合的方式,特殊项目确需到现场询价的,由建设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编制询价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4.建设单位根据询价结果,出具综合询价报告(含采购方案),由参与询价的小组成员签章后报分管副县长审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审定采购方案和最高控制价。

(五)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询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对监管履职不力、徇私舞弊干预采购工作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一律由其主管部门纪检派驻组或县纪委监委按程序给予相应处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审核

(一)适用范围。已纳入华容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库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

(二)审核程序。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初步核实,完善相应资料后报分管副县长审批。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根据分管副县长批示,会同县财政局、发改局(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以及专项债券项目)、惠华公司等相关单位核实项目实际进度、签证、合同支付条款等情况,出具初审报告报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长审定。

(三)工作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初审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对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拨付申请进行汇总,定期报送县财政局统筹调度资金,并将实际支付情况录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三、项目协调指挥部管理

(一)设立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设立项目协调指挥部,由项目建设业主负责建设协调管理,重大项目确需设立的,需报请县政府研究确定。

设立项目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府投资和市场运作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万元以上,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亿元以上;(2)征地拆迁任务重、协调难度大、工程量较大,且在野外作业,需安排专门人员协调的项目;(3)经县委常委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行文明确的。

(二)职能职责。(1)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督促责任单位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3)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工作;(4)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立项、规划、国土、环评等行政许可审批;(5)协助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对合同签订、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工程成本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人员管理。(1)原则上优先从退线干部中抽调工作人员,每个指挥部抽调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如项目工作量大或协调难度较大,需临时聘用技术人员或增加人员的,由指挥部提出申请,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批准;(2)抽调人员需按程序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抽调手续,原则上不得同时抽调到2个或2个以上的指挥部;(3)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有特殊原因确需兼顾原单位工作的,必须报分管县领导批准同意;(4)项目完成总投资的二分之一,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基本完成,指挥部抽调人员相应减少;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指挥部抽调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5)指挥部人员的考勤和考核,按县委、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抽调期满后,被抽调人员必须及时回原单位工作。

(四)经费管理。(1)自指挥部成立之日起,在规定的项目推进时间内每个月给予1万元经费保障。在建项目要按照“四四表单”和合同约定工期据实拨付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原则上限期5个月内完成,根据前期工作复杂程度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2)禁止单独设立食堂,另行租用办公场地。工作经费限用于指挥部的日常行政办公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租车费、误餐伙食费等;(3)指挥部确需因公外出学习考察的,必须经指挥长同意后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批准,严格控制人数和费用,考察结束应按程序报批后据实结算;(4)指挥部工作经费由指挥部出具报告,统一归口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预审后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审批。原则上每季度末受理一次指挥部工作经费报告;(5)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撤销管理。项目完工后,指挥部要尽快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由指挥部将项目资料、指挥部资产移交项目建设单位,移交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随即撤销,并以书面形式报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备案,项目后续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

附件:1.询价工作初审表

2.询价结果审批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询价工作初审表

年   月   日

询价单位

询价项目

询价金额

询价原因

初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分管副县长

意   见

县委常委、常务

副县长意见

注: 1.由采购人签章的采购清单附后;

2.初审部门意见中,需写明是否采用询价及理由和拟定的询价方式。

附件2:

询价结果审批表

年  月  日

询价单位

询价项目

询价小组成员

询价时间

询价方式

询价结果

年  月  日

分管副县长

意   见

县委常委、常务

副县长意见

注:1.由采购人签章的采购清单、询价过程中的佐证资料附后;

2.询价结果写明询价结果取值由来,建设单位与相关参与询价单位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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