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汽车文化产业园项目招商告示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3-09-3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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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华容“四县一中心”的工作目标,建设好湘鄂边物流消费中心,从根本上改变县城汽车销售、维修市场零、乱、散的局面,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兴建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汽车文化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车辆交易、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等。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一、概况

      华容县位于湖南省北部,北靠长江,南倚洞庭湖,与湖北省石首、监利等县市交界,距岳阳市区70公里,省道S306贯穿县境,途径华容县城的岳常、岳宜高速公路今年年底基本通车,蒙华铁路即将开工。全县人口73.5万人,集雨面积1602平方公里,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1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为26.2:44:29.8,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150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365元。华容县城常住人口14万,预计2015年达到20万元。

二、项目选址

      汽车文化产业园拟选址在护城乡李家桥村、华护渠以南、省道306线以西区域,项目用地面积约150亩左右(实际用地面积以规划红线为准)。

三、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投资额每亩不低于200万元,总投资额为3亿元人民币。

四、土地供给方式及价格

      1、本项目土地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原状供给。(其中项目区内房屋拆迁补偿由投资方负责)

      2、土地价格:该项目土地初步核定地价为不低于22万元/亩,最终地价以招拍挂成交价为准。溢价以外的超出部分由县财政安排用于该项目区内公共配套建设。

      3、该宗土地用途为市场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其中配套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五、市政配套建设

      项目区内市政配套建设由投资方负责按规划要求与产业园同步建设到位。项目区北边至华护渠,东边至省道306线由投资方按规划要求自行建设到位(包含土地征收和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区南边和西边按规划要求投资方负担50%(包含土地征收和市政配套建设),其余的50%部分由县政府逐步建设到位,由投资方负担的50%部分由投资方按规划要求自行建设到位。

六、涉建规费

      建设所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伴生服务性收费,按华发〔2012〕6号文件执行,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收取后分解。

七、投资要求

      1、投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用、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

      2、投资方必须获得华容县按甲方提出的市场建设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规划设计必须获得华容县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项目竣工营运后,投资方必须委派富有市场管理工作经验的团队进行管理。在门面开张率70%以上,且运营良好三年后,自营份额可转让,但自营份额不能低于15%,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据实征收。

      3、投资方在拿到合法建设用地后,30天内必须进行了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24个月。投资方不得改变项目市场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如不能按合同执行的,县政府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该土地,并有权对投资方建设的附属物依法进行处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方负责。

八、项目开发权的取得

      1、投资方必须将1亿元项目招商保证金打至县财政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行  帐号:43001682066052500657 收款人:华容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提供1亿元招商履约保证函至县招商局。

      2、如果出现多家达到上述条件的投资商,县政府将组织专家对投资方的信用、业绩、项目开发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方案进行打分确定。

      3、合同签订后,投资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款项外,还需提供不低于1亿元的履约保证函。

九、报名方式

      1、请有意者提供本项目开发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设计方案,提供信用证明和业绩明细。

      2、请有意向的投资方接此告示后,于2013年10月18日前到县招商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告示。

      联系单位:华容县招商局

      联 系 人:李世彬   18974011111  418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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