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因华容县马鞍山公园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湘政办发[2005]51号文件,现就相关拟征收土地事宜告知如下:
一、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位置:华容县马鞍新区马鞍村一组、马鞍茶场(具体范围见红线图);
三、面积:16451m2;
四、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安置途径: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县国土资源局将在三日后对该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请原土地使用者配合我局做好调查。此次告知后,凡是抢建、抢栽、抢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和青苗一律不予以补偿。
一、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位置:华容县马鞍新区马鞍村一组、马鞍茶场(具体范围见红线图);
三、面积:16451m2;
四、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安置途径: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县国土资源局将在三日后对该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面附着物进行调查,请原土地使用者配合我局做好调查。此次告知后,凡是抢建、抢栽、抢种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和青苗一律不予以补偿。
特此告知。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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