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74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15
- 公开日期:2017-02-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发〔2017〕2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县招投标领域实行三项廉政
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在全县招投标领域实行三项廉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在全县招投标领域实行三项廉政制度的
实 施 意 见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县招投标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招投标领域实行三项廉政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凡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在工程招标、工程变更等环节分别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分管项目的班子成员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参会,监察室主任必须全程列席。
2、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3、必须作好原始会议记录,特别是每名班子成员的表态必须记录清晰,并完整保存备查。
二、实行非审查性备案制度。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须在项目招标前、项目开标后、项目竣工后分三次进行廉洁评估,并呈报非审查性备案资料(见附件1、2、3、4)。三次廉洁性评估与非审查性备案资料应分别在挂网公布招标公告前3个工作日(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的时间为准)、项目开标后15个工作日、项目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实行监督检查制度
1、例行督查。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对照《华容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县发改局和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2、专项检查。县发改局应对照《华容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每季度牵头组织对所有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应深入、细致、严厉,不得走过场、不得徇私舞弊、不得隐瞒不报。对有信访举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重点抽查。县监察局每年对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围标串标、买卖标段、肢解工程、“低中高结”及行政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邀请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参照上述廉政制度执行。
附件:1、项目标前廉洁评估表
2、项目标后廉洁评估表
3、项目竣工廉洁评估表
4、非审查性备案应报送资料一览表
附件一
项目标前廉洁评估表
项目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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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评 估 内 容 |
评 估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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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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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的评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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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已建项目虚假招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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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与纪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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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公告要素是否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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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公告是否按要求挂网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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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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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总体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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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名:
附件二
项目标后廉洁评估表
项目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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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评 估 内 容 |
评 估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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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评估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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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是否存在假借资质、潜在的转包和违法卖标的苗头或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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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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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体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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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名:
附件三
项目竣工廉洁评估表
项目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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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评 估 内 容 |
评 估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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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存在项目结算金额超过财政评审价格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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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结算或决算终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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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非法转包、卖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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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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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对五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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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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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体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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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名:
附件四
非审查性备案应报送资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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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 |
应 备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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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备案 |
1.项目招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记录)复印件; 2.发改局核准的招标事项批复复印件; 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工程造价表、财政评审表复印件; 4.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填写的《项目标前廉洁评估表》; 5.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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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备案 |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复印件; 3.《项目标后廉洁评估表》; 4.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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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备案 |
1.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变更签证、项目审计资料复印件; 2.《项目竣工廉洁评估表》; 3.其他资料。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220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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