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6-102527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7-04
- 公开日期:2016-07-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
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华政告〔2016〕2号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省长令第278号),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7月9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简称“三实”)信息集中采集统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实”信息采集以入户登记核对为主要方式,全县广大居民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二、公安派出所、乡镇村场、社区居委会、县直及驻县各单位“三实”信息采集员应当佩戴统一标志,携带相关身份证件进行信息采集。广大居民应明辨采集人员身份后予以积极配合,谨防上当受骗。
三、如实申报“三实”信息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居民应主动配合信息采集员开展信息采集。凡阻碍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法给予处罚。
四、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采集的“三实”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泄露,凡在“三实”信息采集及应用过程中违规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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