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4-101332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5-23
  • 公开日期:2014-05-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洞庭湖区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蓄洪工程分洪闸工程项目补充耕地的承诺函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4-05-2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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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政函〔2014〕25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洞庭湖区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

蓄洪工程分洪闸工程项目补充耕地的承诺函

 

国土资源部:

根据《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加强长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1999〕12 号)文件精神,为处理城陵矶附近地区超额洪水、保障荆江大堤和武汉市的防洪安全,在城陵矶附近地区湖南、湖北两省各安排约50亿立米的蓄滞洪区,湖南省选择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三个蓄洪垸先行建设。

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蓄洪工程分洪闸工程包括3座分洪闸,其中大通湖垸分洪闸位于华容县。项目在华容县拟用地规模为31.88公顷,其中农用地24.21公顷(含耕地18.53公顷)。占用的耕地全部为旱地。

在用地预审初步审查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已经采取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委托我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相应的耕地补充工作,并出具了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承诺函(湘洞工〔2012〕54号)。为进一步落实耕地补充工作,我县承诺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增加灌排设施、剥离耕作层、提高土壤肥力等措施改良补充耕地质量,做到补充的耕地与占用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专此致函,请予支持。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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