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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43060000/2013-1010365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4-05
  • 公开日期:2013-04-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3-04-05 10:34
浏览量:988 | | | |

 

 

 

华政办函〔201335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3

 

 

 

 

 

201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和《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制度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谋划、开拓创新、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县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的建设力度,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改版升级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网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及时将本单位的各类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阅。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和行政经费支出。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政府招投标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重大领域信息公开。

(三)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清理行政审批、办证、收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确保县行政服务中心应进事项、人员、职能等应进尽进;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与验收、“一表制”收费和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确保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和接受电子监察。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场地统一安排、专家统一抽取、评标统一监控、保证金统一收退的运行机制。逐步将县行政服务中心打造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投诉、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平台。

二是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将计生、国土村建、农林水利、民政、劳动、新农合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制定并执行预约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要根据办理事项的服务流程、所需材料及收费情况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或者便民服务卡供群众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财政、住建、人社、国土资源、民政、农业、林业、卫生、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要对涉农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乡镇站所办理的权限要尽量予以下放,并确保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纳入管理考核。

三是进一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的意见》(华政办发〔201114号)有关规定,探索基层公共服务管理的新模式,确保全县所有的村场全部建立便民服务点,促使村(场)务公开、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真正做到公开、规范、便民、高效。

(四)全面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一是促进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布办事项目、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建立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诉、反馈、处理等制度,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二是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充实调整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主动过问,分管领导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督促、狠抓落实。各办事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开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加大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其成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力抓手。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观念,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要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提高知情权、监督权,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乡镇和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工作交流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日常考核台账。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扎实推进工作;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2013年度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

22013年度县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

32013年度全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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